第一屆離島聯運會漫畫比賽今起收件
為配合中華民國第一屆離島聯合運動會暨金門縣第十五屆運動會,金門縣政府特別舉辦「離島聯合運動會暨金門縣第十五屆運動會漫畫」比賽,歡迎愛好漫畫人士踴躍報名參加,收件日期從今日起為期一個月。
「離島聯合運動會暨金門縣第十五屆運動會漫畫」比賽,指導單位為: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福建省政府;主辦單位是金門縣政府;承辦單位為離島聯合運動會籌備會。
籌備會表示,凡愛好漫畫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參加件數每人以壹件為限。比賽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高職組、大專暨社會組。作品:(一)題目:1.運動場上2.大家來運動。(二)規格:四開圖畫紙。(三)標籤:參賽作品請填附參展表,書名標題、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通信地址(學校名稱)電話浮貼作品右上角。(四)凡已發表作品請勿參加(經檢舉取消得獎)。
收件日期從今(20) 日起至95年10月20日止,作品請寄至:離島縣市聯合運動會籌備處,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辛雷達先生收。
籌備會指出,此次活動最後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來進行評審,各組按成績分別錄取前三名,佳作暨入選若干名,但視各組參加人數及成績而訂增減。
獎勵部分,各組佳作獎,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獎品,入選後發給入選獎狀一張,以資鼓勵;其前三名者,並頒發獎金(標準如后)。(一) 學生組(包含國小組、國中組、高中高職組)各組獎學金:
第一名兩仟元,第二名一千五百元,第三名一千元,佳作若干名。
(二) 大專及社會組獎金:第一名三仟元,第二名二仟元,第三名一千元佳作若干名。
得獎者將於本屆運動會閉幕時進行頒獎,入選與否之作品於展覽後一週內至金門縣立體育場辦理退件,超過時間不負保管責任(需代辦退件者,請附足退件郵資)。前三名作品,由主辦單位保留,刊登報刊雜誌,不另給酬,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