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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觀察站〉看穿阿扁的台獨修憲大夢─麥擱騙啦!

發布日期:
記者: 傅崑成報導。
點閱率: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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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周前,筆者在本欄提到了:小心阿扁的「未盡之業」。事實上,相信很多人都早已看到了阿扁在面對人民堅決反貪腐、大聲要求他下臺的困境時,必然將採取的這麼一步──推動台獨。畢竟,這已經是他手中的最後一張牌了。

可歎的是,這張牌絕對不會是一張「王牌」,而只是一張愚蠢的「爛牌」。

看看在南部動用暴力的所謂「挺扁」人士吧!看看目前還跟阿扁「肩並肩」的游錫吧!他們違憲、非法的言行、舉止,說明了他們的民主憲政水準到底有多「高」。

難怪阿扁認為,他還可以繼續欺騙他們下去。

現在阿扁為了轉移社會焦點,所提出的所謂修憲理由,似乎只有兩大項:

第一、現行憲法的政府權力制度不明,到底是內閣制或總統制?不明白,也沒有權責相符的配套制度。

第二、中華民國的領土到底在那裏?內蒙古似乎已經不是我們的領土了。

各位看官不妨回想一下,過去多年來,民進黨在各次選舉中,不已經提出這些疑問幾千百次了嗎?過去一些頭腦不清的「假學者」,不也已經公開說過多少次這類傻話了嗎?這麼明白的問題,為甚麼直到現在,在經過了李登輝執政十二年三個月,阿扁執政六年四個月,加起來已經十八年七個月啦!都沒有人要去認真解決這些問題,偏偏在阿扁被人民公開唾棄、被天天要求下臺之際,才突然成了民進黨的「重大施政問題」,必須立刻加以解決呢?

難道臺灣人民還要繼續受到這些似是而非的傻言論的影響,繼續做民主社會中的「傻主人」嗎?

筆者研習公法並在台大、東吳等校教授公法多年;前後參與李登輝主導的修憲三次;對於上述問題自有一定的瞭解。其實,上述問題的答案很簡單,不妨提供各位讀者參考:

首先,我們的憲法就是內閣制,而非總統制。這件事是很清楚的。否則,阿扁前一陣子聲稱將權力「下放」,要讓行政院長主管一切政務,豈非成了「違憲」的亂行?(倒是,阿扁自稱要權力「下放」時,等於已經承認他原本越權違憲;並且違背了就職宣誓的誓言,沒有恪遵憲法。)

世界各國的內閣制度並不完全相同。並非實施內閣制就一定要和英國的內閣制完全一模一樣。我國的憲法是內閣制,具備了內閣領導人(行政院長)為憲法法定的「最高行政機關首長」的核心特色;如此已然足夠明白。總統這個職位,在我們的憲法條文中,根本就只有「宣戰」、「媾和」、「授予榮典」、「頒佈(立法院通過後的)法律」:::等七大項權力而已。

尤其重要的是:總統雖然享有一些提名權,包括提名行政院長;但是,那只是「提名」而已,並非「直接任命」的權力,每一提名都需要立法院的「同意」才有效力。何況,行政院長等人在上任之後,他們的權力範圍,完全是按照憲法的規定,並非總統的(更不是總統親戚的)「家奴」、「走狗」。行政院長依照憲法就是「最高行政機關首長」,領導國防、外交、財政、經濟等部會。這個地位不是總統可以私下取代的。

如果總統自以為提名某人、擔任某職,就可以對之頤指氣使。這是完全不懂憲法的思想精髓,可鄙、可笑。更荒唐的是,過去很多綠色學者認為,只要是「人民直選的」總統,就必然是「實權的」總統,完全忽略了憲法對於總統這一職務的明文規定,實在令人噴飯。

至於說憲法規定的「領土」,在解釋上,仍然包括內蒙古的問題,這是純粹的政治問題,而不是憲法有甚麼問題。何需修憲?舉例來說吧!假設台獨成功,中華民國和中國一刀兩斷,變成了只存在於臺灣的「臺灣國」,如果臺灣還是由阿扁或李登輝這樣的媚日份子當權,釣魚臺還不就送給了日本?就算臺灣有了一部「台獨憲法」又將如何呢?還不是空瞪眼?

世界上領土主權有爭議的地方還不少。拿內蒙古做文章,不過又是想藉此突出台獨的「合理假像」而已。

麥擱騙啦!貪腐就落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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