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聯社社員子女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有限責任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社員子女獎助學金,刻正受理申請,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縣聯社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社員子女向該社提出申請。
縣聯社表示,該項獎學金,申請資格:凡入社滿一年以上之社員直系血親子女,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技)院校、高中職、國中、國小四年級(含)以上,符合該獎學金辦法第四點者,可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縣聯社說明獎學金的申請類別:(一)獎學金: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其上學年度智育(學習領域)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得向該社提出申請。申請獎學金,大專以上若無體育成績者,則以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佔40%計。(二)助學金: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含)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其上學年度智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得向該社提出申請。申請助學金者,得檢附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家中驟變等證件之一者。證件檢附:(一)獎學金:向該社(含烈嶼分社)索取申請表,並檢附上學年度成績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合計三份。(二)助學金:向該社(含烈嶼分社)索取申請表,並檢附上學年度成績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家中驟變等相關證件之一者,合計四份。
縣聯社表示,該項獎學金的獎金名額:(一)大學(含學院)組:獎學金二十名、助學金五名,合計二十五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壹仟貳佰元、獎狀乙幀。(二)專科(含五專後二年)組:獎學金八名、助學金二名,合計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幀。(三)高中組:獎學金十六名、助學金四名,合計二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捌佰元、獎狀乙幀。(四)高職(含五專前三年)組:獎學金十二名、助學金三名,合計十五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捌佰元、獎狀乙幀。(五)國中組: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共二十四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共六名,合計三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陸佰元、獎狀乙幀。(六)國小組:四至六年級,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共二十四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共六名,合計三十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伍佰元、獎狀乙幀。
縣聯社表示,為獎勵該社社員學行優良暨弱勢子女,敦品勵學,並為莘莘學子學習楷模,特訂定該項獎學金的獎勵辦法。評審標準:凡達申請標準者,依智育(學習領域)成績佔60%;體育(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佔20%;德育(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佔20%。採累計總分高低,依序錄取。倘若累計總分相同者,則再以智、體、德育等分數高低擇取。獎金的發放,於錄取公告兩個月內,就讀地區高中職以下得獎同學,由該社函請就讀學校轉頒,其餘得獎同學憑錄取通知來社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