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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代辦二項獎助學金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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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代辦楊水應紀念其雙親獎助學金受理申請,申期日期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止。符合申請規定者,可將應繳證件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楊水應先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收」即可。

楊水應為紀念其雙親撫育之恩,並鼓勵同鄉(金門籍)清寒子弟努力向上精神,特委託金門縣政府設立本項獎助學金。本項獎助學金由楊水應捐助新台幣八十萬元存入土地銀行,一百四十萬元存入信用合作社,每年孳息所得作為獎助學金。

獎學金申請者,以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專科、高中、高職,日夜間部金門籍低收入戶子女為限。這項獎助學金每年分上、下兩學期申請,名額分配為:研究生(含博、碩士)二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公私立大學五名,每名新台幣六千元。公私立專科三名,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公私立高中三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公私立高職三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

申請獎助學金最低條件:(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二)前學期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而獎助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獎助學金之申請經審查完畢後,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將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學生家長具領。

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代辦方東美紀念獎學金受理申請,申請日期自十一月十日起至十一月二十日止,符合申請條件者均可將應繳證件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方東美先生紀念獎學金委員會」收。

這項獎學金由方東美家屬捐贈新台幣二十萬元,存入銀行專戶,每年孳息所得作為獎學金。獎學金設置管理審查委員會,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召集人,金門高中、職校長及五所國中校長擔任委員,業務由教育局辦理。

申請者以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日間部金門籍學生為限,並以下列科系者為限:哲學研究所或哲學系。農業工程科系。水產養殖或製造科系。醫學院各科系。

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上列科系各錄取一名,每名獲獎學金四千元。申請獎學金條件:(一)未享公費待遇者。(二)前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三)前學年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申請獎學金應繳證件包括:(一)未享公費待遇證明。(二)申請書。(三)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四)本學年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五)前學年成績通知單。

獎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獎學金之申請經審查完畢,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學生家長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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