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熟刑法縣府辦講習
為讓地區公職人員熟悉修正後的刑法內容,縣府行政室日前特別舉辦「刑法修正重點講習」,邀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主講,讓一百多位參與講習的公職人員獲益匪淺,對修正後的刑法有更深入的瞭解,有助日後業務推動。
研習活動由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行政室主任李錫回及縣府各單位、地區各學校、銀行代表一百多人出席參加。擔任主講的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九十年調查人員特考、司法官特考及格,碩士論文即是以刑法相關內容為研究方向。
行政室表示,立法院於去(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暨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修正的刑法己於今(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行政室指出,刑法是基本法規,對於刑法方面,行政人員應有基本的認識與了解,對於新施行的刑法,有必要充實,因此,才會籌辦該次講習。
行政室說明,這次刑法修正的主要方向為落實「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所謂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就是寬容的刑事政策及嚴格的刑事政策,寬容的刑事政策是對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不再以傳統的刑罰處罰,而應適當對這類行為人予以「轉向」,例如以易科罰金、緩刑、緩起訴、職權不起訴處分等方式矯正其偏差行為,替代傳統自由刑之處罰。另外,對於褫奪公權剝奪行為人行使公權資格部分,刪除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資格之限制,有利行為人再社會化及保障人民之參政權。嚴格的刑事政策係指因行為人對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直接感受生命、身體財產受到威脅,為確保社會安全,乃提高數罪併罰之期限為三十年,並對於屢次犯重罪者,限制其假釋,及自首由必減刑改為得減刑之修正等。
另外,針對學術及司法實務長久以來迭有爭議部分之重要問題,如公務員定義的範圍、心神喪失及精神耗弱之定義、共犯從屬關係、追訴權時效停止進行之時點等,均於這次修法確定其理論架構及適用範圍。
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席時英講演的邢法修正重點包括:修正限縮第十條公務員之定義;限縮褫奪公權適用範圍;廢除連續犯及牽連犯;緩刑效力不及於褫奪公權;自首改為「得」減輕其刑等,深入淺出的講演方式,佐以實例說明,讓與會的公職人員都能充份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