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水污防治費今有說明會
95年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目前仍於立法院審查中,本縣環保局與環保署訂於今(26)日下午一時三十分於該局(環保公園)共同主辦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前之宣導說明作業,歡迎本縣各列管事業(畜牧業、餐飲業、飯店業、發酵業、醫院、發電廠、洗車業、廢棄物掩埋場、自來水事業)於宣導說明會當日,指派所屬人員參與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宣導說明會,以利了解水污染防治費徵收相關規定。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於95年委託康城公司(北區)及技佳公司(南區)分別執行全國北區及南區之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對象調查作業,以建立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名單。水污染防治費基於污染者付費精神,對排放廢(污)水至河川等地面水體者,依其排放污染物的量徵收費用。因排放量越低者,繳費越少,利用經濟誘因制度,促使污染產生者減少污染排放量,同時將徵收所得經費專款專用於河川水體改善工作,以提升水體水質。
有鑒於95年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目前仍在立法院審查中,在立法院預算審查尚未通過前,目前將水污染防治費徵收時程訂為「立法院審查通過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後之下一期開徵計算」,而實際辦理徵收時程,將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頁中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