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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聯席會報李縣長籲駕駛人開車莫急於一時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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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九十五年第四季會議昨召開,縣長李炷烽對於近來交通事故發生頻率高,除了呼籲鄉親和駕駛人開車不要急於一時,駕駛人為了維護個人行車安全和別人權益,應遵守交通規則,學校也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導,以期學生從小建立交通安全觀念。

地區各型車輛在今年九月份監理所的統計,計有四萬八千七百九十一輛。其中,機車有三萬一千八百一十一輛,小自客車有一萬五千七百六十四輛、計程車四百五十輛、遊覽車一百五十六輛。

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第四季會議,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金門縣警察局長陳瑞通、縣府暨所屬機關、駕駛公會、中央駐金相關單位…等派員參加。

會中,相關部門針對九十五年七至九月份機動車輛成長暨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統計比較進行分析報告,以及鄉鎮公所、警察所、學校執行「道路交通改進方案」作工作簡報。工作小組則針對執行院頒方案業務作檢討報告。

金門縣警察局指出,九十五年七月至九月份與九十四年同月份交通事故分析比較,九十四年有一百一十件,九十五年有一百一十四件,增加四件,就死亡人數比較,九十四年有四人死亡,九十五年無人死亡,減少四人,而受傷人數九十四年有七十二人,九十五年有八十一人,增加九人。肇事原因,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駕駛疏忽五十二起,占百分之二十三,未依規定讓車三十二起,占百分之十四,應減速未減速二十八起,占百分之十三,未保持距離十二起,占百分之五,轉彎不當十三起,占百分之六。肇事車種,以機車最高(八十四輛,占百分之三十八)、次之為小客車(七十九輛,占百分之三十五),受傷最多者為機車(五十七人)。

昨道安會報所討論的提案有:一、建議改善金城車站至縣商會下坡路段及浯江北堤路土地公廟對面路口兩側轉角路邊之違規停車秩序等交通問題,以維道安及改善車流順暢。二、建請檢討改善東門圓環至莒光橋路段路邊停車標線,以維尖峰時間車流之順暢。

縣長李炷烽指出,人命關天、生命可貴,在今年七月一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後,駕駛人和用路人更要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自身和別人權益。而金城民生路尤其是幼稚園附近路段,交通隊等是否可以研究採限時停車,即三十分以內就要開走,否則就要以收費停車計算,以免很多駕駛人佔用道路,影響交通。

副縣長楊忠全則指出,工程最忌諱的就是沒有時程,在許多工程執行中,並請轄區警察所多加強執法和巡邏,以維交通秩序和行車安全。

金門縣政府工務局則指出,辦理道路、路燈養護作業,九十五年度一月至九月底,共修補道路面積一萬八千四百三十八點五三平方公尺,及檢修路燈四千八百三十二盞次。全縣路燈屆至九十五年九月底共接管路燈計一萬一千一百四十三盞,各鄉鎮分別為:金城鎮二千四百二十一盞、金湖鎮二千五百七十盞、金寧鄉二千三百二十九盞、金沙鎮二千三百七十八盞、烈嶼鄉一千四百四十五盞。

金門縣監理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重點,鑑於執行易處吊扣制度有形成處罰漏洞,且日趨浮濫,修正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不得易處,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明文規定,故自今年七月一日實施,除酒後駕車違反交通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應吊扣駕照一年,依上開條文規定,七至九月份本季酒後駕車吊扣駕照計三十四件。

金門縣監理所並指出,行政罰法自今年二月五日施行,為落實行政罰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凡酒後駕車,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以上者,由警察取締單位逕行移送檢察署,經刑事判決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監理所僅吊扣駕駛執照部分。

與會金沙鎮長陳昆第則提建議,建議在中蘭地段往浦邊等叉路口宜增設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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