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禁屠活禽將補助購冷藏櫃
傳統市集內外及店(住)家禁止販售及屠宰活禽政策,預定在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起實施,經濟部為輔導業者改販售生鮮禽肉,將補助購置保鮮冷藏展示櫃等設施;金門縣政府將在經濟部定案後,邀集縣內二十四家業者舉辦說明會,俾讓業者了解申辦作業,並在期限內完成申請。
縣府表示,經濟部推動的傳統市集內外及店(住)家禁止販售及屠宰活禽政策,將於九十七年四月一日啟動,但有六個月的宣導期,在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始執行取締。
縣府同時指出,為了輔導業者改變經營模式,經濟部將補助業者購置相關設施,包括保鮮冷藏展示櫃、冷凍冷藏櫃及真空包裝機等三類。補助的經費額度,購置全新設施上限為新台幣十萬元,非全新上限為新台幣六萬元。
縣府表示,符合申請資格的業者是指傳統零售市場內(含公、私有)之攤商及有證、列管有案攤販集中區之攤販,經與地方主管機關訂立有租賃契約、登記有案或許可者,或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可者;金門縣經縣府與各鄉鎮調查計有二十四家。
縣府同時指出,縣府在經濟部定案後將召開說明會,有關申請作業採由各傳統市集內攤商(販)向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提出申請書及行政契約,由鄉鎮公所進行資料查證、審核,再由縣政府函轉經濟部,經核准申請後,業者自行購置設施,完成安裝後拍照存證,再由業者檢送據申請撥款。
縣府表示,按預定時程,業者將在收到申請通知書日起至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提出申請,並在申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查證、審核,即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安裝期限為核准日起至九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申請核發補助款分二梯次分別為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及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查驗、核銷期限為自申請補助款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也將在事後進行定期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