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款在即農健保請存繳保費
金門縣農會辦理收繳九十五年第二期農、健保費,該會籲請投保者於十一月二十日前將應繳保費存入指定帳戶內,以備扣繳轉帳。
縣農會指出,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提前繳納,於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底前送繳投保單位」。
本期農健保費收繳月份自九十五年十二月至九十六年五月止計六個月;本次收繳半年期農保費新台幣四百六十九元、健保費新台幣一千五百七十二元,附保眷屬健保費依人口數增計。
縣農會表示,被保險人須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農、健保費,逾期者加徵滯納金,另停止健保IC卡使用及不予受理保險給付申請之處罰,而已領取之保險給付(如老農津貼等)將依法追還。
縣農會理事長蔡水游表示,縣農會目前農保被保險人有七千一十四人、健保被保險人有八千六百零四人,地區農民朋友有農保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內向農會電話洽詢,農保部服務電話為三二七三二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