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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療法「不納管」不代表「不管」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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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拔罐、整脊、香灰、符水等民俗療法深入民間,但也經常引發糾紛,危及人命。行政院衛生署研究一年多後卻認定,上述行為頂多只是民俗療法或民間信仰,非關醫療行為,因此決定不納入管理。

民俗療法由來已久,坊間國術館、SPA館、身心療癒、腳底按摩機構林立,收費不一,衍生糾紛甚至鬧出人命。台省一名罹患僵直性脊椎炎的工程師,在接受傳統整復師整脊推拿後,頸椎損傷、四肢癱瘓,傳統療法安全再遭質疑。

行政院衛生署在去年二月痛下決心,擬將民俗療法分類釐清,希望把類似醫療行為的整脊、推拿、外敷膏藥納入管理,導上正途。根據衛生署指出,「醫療行為」有明確定義,必須具學理基礎、長時間反覆實施、以治療為目的、徵得對方同意,以及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施行。從這些標準來看,整脊、推拿、草藥、正骨、香灰、符水、氣功、按摩、水療、火療、刀療者,不符合「醫療行為」要件。既非醫療行為,衛生署「想納管也沒辦法」。

根據衛生署官員指出,另類療法、輔助療法和中醫在國外大行其道,美國官方成立「輔助及另類療法中心」,主管另類療法。在台灣,中醫早被認定是正統醫療,納入健保體系,但「民俗療法」並非「正統醫療」。官員無奈的說,衛生署也想比照美國成立「輔助及另類療法中心」,連續兩年徵求文獻報告,但至今沒人向衛生署提計畫。而歷經一年多研究討論,衛生署發現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禁也禁不了」、「管也管不來」,只能回到原點,認定「全非醫療行為」,不納入管理。

衛生署官員強調,「不納管」不代表「不管」,只要業者宣稱療效或不具醫護人員資格而有行醫之實,就違反「醫療廣告」相關規定或觸犯「密醫罪」,必須負擔法律責任,衛生署不會坐視不管。而萬一進行民俗療法過程中出問題,民眾如何自保?衛生署官員認為,可循民事、刑事管道解決。

衛生署也認為,民俗療法不是醫療行為,業者收費提供各種服務,屬商業行為和消費行為,各有主管機關。業者必須提供定型化契約,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公平會、消保會有法可管,民眾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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