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宣導光碟歡迎索取
為協助及輔導受移轉訂價制度深層影響之企業瞭解移轉訂價制度法規及其相關規定,以提升其等對新頒法令之認識,降低申報錯誤率,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備有財政部賦稅署95年度稅務宣導光碟片,歡迎民眾索取,而國稅局網站建置有移轉訂價制度教育專區,希望民眾上網站多加利用。如尚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電話:080000321或該服務處話:(082)323984洽詢。
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表示:有鑑於近年來規劃並建立移轉訂價查核制度之國家日益增加,為使我國所得稅制與國際潮流趨勢接軌,財政部於93年底頒訂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9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即開始適用。
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2條規定:營利事業與另一營利事業相互間,如因特殊市場或經濟因素所致而有第3條第8款第3目至第5目之規定情形,但確無實質控制或從屬關係者,得於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前提示足以證明之文件送交所屬的稽徵機關確認,經確認者從事受控交易之營利事業,不適用第22條第1項備妥文據之規定。該服務處特別提醒如有符合上開規定之營利事業應儘速向稽徵機關提出確認申以免逾期無法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