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近金融機構應重安全
今年度迄昨,台省已先後發生了三十四件(上半年19件、下半年15件)金融強盜案件,且發生集中於台北縣、南投縣、花蓮縣等非都會區,規模較小、行員人數較少之金融機構。年關將近,縣警局鑑於金融犯罪影響層面至深且廣,除本於「預防犯罪重於偵查」的理念,嚴密勤務部署,有效完備各項預防措施外,也呼籲地區各金融機構提高警覺並落實各項安全維護工作。
縣警局指出,金融機構被強盜案件,除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外,對金融機構本身形象以及顧客財產安全維護亦有負面的影響。縣警局每年定期邀請金融機構等業者參與預防犯罪之座談會,建立全民共同防範犯罪意識,並籲請地區各金融機構業者強化自我安全防衛能力,多利用內部開會或訓練時,加強宣導教育員工安全維護共識,且自今年一月起,警局並已全面針對地區各金融機構業者實施防範犯罪環境全面檢測多次,其中除就營業、庫儲、運送過程中,以防搶、防盜、防破壞等應採防範措施告知外;並透過防範犯罪環境評估,對安全防護措施較為薄弱者及時提出建言,促請改善環境設計,規劃切合實際需求之勤務,以維護安全。
針對地區各金融機構安全,縣警局本諸「預防犯罪重於偵查」理念,嚴密加強勤務部署,有效完備各項預防措施。同時也提醒地區各金融業者,加強落實自衛編組演練及落實門禁管制等防制作為,並呼籲民眾強化自我防範意識,避免被害事件發生。尤以年關將屆,心存僥倖者萌生歹念,金融機構常為覬覦目標,以非法手段謀取不法財物,造成社會治安隱憂,更應加強員工臨場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