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主持教審委員會議與會委員語重心長紛紛提出興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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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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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九十五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昨召開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金門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草案)」、「金門縣政府商借所屬中小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協助服務實施要點(草案)」。與會委員李榮團並希望教育局站在制高點關心金門教育整體發展,以及教育發展基金的步入法制化努力。
金門縣九十五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教育局長李再杭先後主持。委員李榮團、楊成業、楊財祥、許碧華、何振惠、楊瑞松,以及教育局主任督學陳金文、督學王任益、各課課長出席參加。
會中,委員楊財祥建議教育局應多鼓勵身障選手走出戶外,參加活動或國內比賽。委員李榮團則就學生免費搭公車和營養午餐的經費,應另外編列,以免吃掉教育預算;對於教師借調問題,李榮團也認為宜有考評機制,以免借調老師脫離教育現場,老大不堪。而有關校長遴選委員會,並建議應最少有一位縣教師會代表名額,以求法制化;另外,並建議教育局應督導各國小訂定小學生獎懲辦法。委員楊成業則建議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各國小應向教育局報備。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表示,縣府為商借具有業務相關專長之所屬中小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協助服務,俾期提昇行政效能及加強政策規劃與執行,因此,特訂定「金門縣政府商借所屬中小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協助服務實施要點(草案)」。要點規範,商借時間將先了解和查閱教育部規定,再做最後確定。但原則上商借一次以一個學年度為原則,必要時得經商借教師及原服務學校同意後繼續商借,最高不得超過四學年。教育審議委員會並附但書,即表現優異經考評通過,且商借機關有必要的,可在予借調一段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