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機車號牌明年元旦起發放
地區新發放的機、汽車車牌號碼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取消現行號牌上方「金門縣」之地域標識字體,金門縣公路監理所表示,依交通部規定,該規定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僅針對新領、繳註銷重領、遺損換牌車輛,非全面換牌;而自用小型客車號牌編碼將依程序公告供民眾選用。
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近幾年來常有民眾反映臺灣省早已組織調整(精省),為何仍繼續發放印有「台灣省」字樣之車牌,建議取消現行「台灣省」字樣。
而現行台灣省、台北市、金門縣:::等地域標識字體,在公路監理二代電腦系統因未有登記,取消將不影響電腦輸入與登記問題,同時亦不影響監理人員登記作業,取消地域標識對車輛管理尚無重大影響。故自明(96)年起,新發放的汽、機車號牌將取消上方地域標識,拖車除外,其餘車種號牌均如期實施。
金門縣公路監理所指出,依交通部規定,自明(96)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汽、機車號牌將取消現行號牌上方之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連江縣、金門縣等地域標識字體,其他相關內容包括;
一、其編碼字體、尺寸、顏色、型式均與現行號牌相同,僅是將上排地區別中之台灣省、台北市:::等地域標識字體取消。
二、該規定非全面換牌,關於取消地域標識號牌之核發,僅針對新領、繳註銷重領、遺損換牌車輛辦理。
三、編碼:仍延續使用現行號牌編碼方式。
四、使用期程:因應未來使用無台灣省、台北市:::等地域標識字體之號牌,繼續使用現行英文字母、阿拉伯數字混合之編碼方式。
金門縣公路監理所也指出,金門地區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定自明(96)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汽、機車號牌,將取消現行號牌上方「金門縣」地域之標識字體,如:目前自用小型客車現行號牌編碼為1001|QS|1100|QS,屆時將依程序公告供民眾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