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酒駕等六大惡性交通違規警方明起將強化隱藏性執法
警方從明年元旦起將強化「隱藏性執法」,嚴懲酒後駕車等六大惡性交通違規。由於時序已入冬,又到年終、尾牙增加民眾飲酒機會,警方將擴大酒測勤務,將目前每月八次,提高至十二次,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酒測。
內政部和警政署經召開記者會,宣示並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而警方也將從明年元旦起強化「隱藏性執法」,嚴懲酒後駕車等六大惡性交通違規。這六項重大違規包括: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與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以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
由於時序已入冬,年終、尾牙增加民眾飲酒機會,警方將擴大酒測勤務,將目前每月八次,提高至十二次,採不定時、不定點機動酒測。
根據內政部指出,國內罰單數量平均每年約兩百萬張,因而遭到外界批評為「搶錢」,九十二年五、六月間更接連發生兩件因交通違規受罰而衝撞交通部及基市警局死諫案,警政署於是訂定要求員警照相採證逕舉時應著制服在明亮處所公開執法,罰單數量減少了百分之五十。
不過,由於執法空間受到壓縮,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增加,為了遏阻違規,內政部長李逸洋和警政署長侯友宜經討論後,決定從幾十項的交通違規項目中,挑出六項重大違規強力執法,包括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高速公路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