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酒失竊案寧警查獲兩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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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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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警察所偵辦湖埔村的金門高粱酒失竊案,查獲兩名竊嫌,除了將竊賊移送法辦,也對收購贓物的金城某一家商店負責人依贓物罪移送地檢署。所長邱國豐提醒商家不要為了貪圖便宜,收購來路不明的酒,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警方表示,該所查獲兩名竊嫌夥同另一男子,所偷之94年及95年秋節家戶配酒共10箱,全數賣給金城某一商家,共得款3萬8300元,全數皆吃喝玩樂用完,經傳訊該商店負責人,全案依贓物罪移送金門地檢署。
警方表示,依刑法349條規定: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由於市面上家戶配酒價格不錯,金寧警察所特別呼籲各鄉親要特別注意居家安全,警方也會加強巡邏,只要民眾多加留意,尤其要發揮守望相助之精神,竊賊就不會上門。另亦呼籲各商家勿收購來路不明之高粱酒,尤其是少年拿去販賣的,以免觸犯贓物罪,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