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沙美老街專家認為有三條路可走
保存沙美老街,有三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條路是: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把老街劃設為重要聚落,進行整體保存。第二條路是:藉由都市計畫,把老街劃設為特定保存區。第三條路是:經由都巿設計,用新的材料,設計出老街原貌。
這三條路要走那一條?應該由文化局先成立一個案,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研究,然後再擇取最適合的方向。這是金門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江柏煒對老街保存的建議。
江柏煒表示:三擇一究竟要選那一個,應該由文化局先成立一個案,委託調查研究,再進行決定。如果決定採用都巿設計,就要由工務局提案,由城鄉風貌的面向給予補助。(江柏煒是國立金門技術學院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系專任副教授兼代主任,也是該校閩南文化研究所籌備處主任。)
有關沙美老街的保存或再生,在王天福等人的提倡,金門縣政府文化局和金沙鎮公所已經召開過兩次座談會。王天福藉由老照片、地契、史料等,強調沙美老街創建年期久遠、具歷史文化意義、能表現地域風貌,具稀少性,具建築史上之意義,又有再利用之價值。
對於老街的保存,江柏煒表示,他研究金門的建築已經十多年,在金門也住了六年;王天福所提的沙美老街,不論是空間、硬體,或人文歷史,各種價值和重視性都是無庸置疑的,也確實是文化資產中的寶貝。文化局可以在王天福已經建立的基礎上,繼續進行系統性的調查和研究。
究竟沙美老街要保存什麼,要怎麼保存?江柏煒認為有三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是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路。舊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只有對古蹟、歷史建築單點的規定,而且沒有罰則,因此有甲政第雖屬歷史建物,拆了也沒法可罰;修訂之後的新文化資產保存法,則多了一項聚落保存,可以指定重要聚落。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六條:聚落由其所在地之居民或團體,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項已登錄之聚落中擇其保存共識及價值較高者,審查登錄為重要聚落。
第二條路是透過都巿計畫的細部計畫,劃設保存區,有何權利義務;至於政府及地主各負何種義務,則要在保存特定區計畫中擬定。大稻埕整體發展計畫就是一例。(大稻埕並非單純的歷史保存或都巿計畫問題,而是一地區的再發展問題。事涉歷史街區再造、交通改善、產業振興、生活品質提昇等諸多層面問題,由台北巿政府委託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及中原大學建研所研究,然後提出發展計畫。)
第三條路是考慮做生意或產業的便利性,用都巿設計的方式,把過去樣貌,做一設計,用新的材料,保留舊的外觀。這一方式最簡單,目前大陸泉州巿的舊街新造,大部分就是採用都計設計的做法。
有關調查研究的部分,江柏煒建議由文化局主導,但建設局局長李增財表示建設局願意撥經費,條件是沙美老街要先成立推動老街保存的組織;王天福等人則認為這對只有老弱婦孺的老街居民而言,是一個難題。就王天福一向的主張而言,政府應該出面主導老街的保存,不是跟在民眾後面。(根據文法資產保護法第一百零一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