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豬肉香腸銷台將有管控機制
酒糟黑豬肉加工品已在金門建立優良品牌形象,頗受觀光客及消費者之喜愛,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宋華聰日前帶來解禁好消息,連同活牛、鹿茸,均可望在今年一月起開放銷台。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日前向農委會「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因應小組」簡報活牛、酒糟黑豬肉香腸、鹿茸銷台控管措施、認證計畫等,並進行改善研討。
豬源數量管制
限制香腸生產數量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就「金門縣酒糟黑豬肉香腸銷台控管措施」向農委會簡報指出,金門縣自民國八十八年因「牛口蹄疫事件」,農委會即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管制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運銷台灣,由於酒糟黑豬肉加工品已在金門建立優良品牌形象,頗受觀光客及消費者之喜愛,但因酒糟黑豬肉香腸屬生鮮畜產品,依規定仍受管制銷台,引起業者極大反彈,屢次陳情抗爭要求金門縣政府向中央要求准予銷台,造成縣府及防疫單位極大壓力,更由於離島農友收入偏低謀生不易,金門縣政府免費提供酒糟,飼養酒糟黑豬並實施加工製成香腸提供就業機會,以增加養殖業之收益。
爰依照九十五年九月十八日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金門縣活牛及豬肉香腸禁止銷台協商會議」共識記錄,及農委會九十五年九月十九日函覆立法委員吳成典,建議金門縣黑豬肉香腸加工業者比照CAS廠模式,建立原料場之豬隻管控、加強防疫注射、消毒等自衛防疫措施,及嚴密監測與建置加工產量控管等配套措施之前提下,可考慮進行風險評估辦理。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在風險控管方面,原料來源(養殖戶)控管,原料來源以目前十一場黑豬肉飼養戶為限,各場之豬隻飼養頭數由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造冊列管。防疫措施之要求應將該等養豬場所有豬隻納入,並僅以加工後之黑豬肉香腸方可輸台。豬隻應經防疫所建檔管理,種豬均需訂掛耳標或剪耳號。新生仔豬均需剪耳號(空窗期之肉豬以訂掛耳標標示)。至於耳標之控管及剪耳號由防疫所執行。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豬隻耳號或耳標號碼應列冊登記,俾利掌控豬隻來源。金門縣政府將實施數量管控機制,包含黑豬飼養規模,配合黑豬屠宰率及產肉率等,管控香腸生產數量。而過去三個月內無移入偶蹄類動物,且場內偶蹄類動物無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甲類動物傳染病。豬場偶蹄類動物均應依規定注射疫苗,每週定期消毒及實施門禁管制等自衛防疫措施,並記錄於「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以供查核。
抽樣採血檢驗
血清須呈陰性反應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豬場豬隻需依規定每季配合全縣毛豬普查申報數量,防疫所作不定期抽查核對,每半年抽樣採血檢驗,其結果需呈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陰性及百分之八十以上中和抗體達保護力價以上。黑豬來源場於香腸銷台前,全場須隨機採集十五頭上市豬隻(不足十五頭者,全場皆採)血清,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口蹄疫中和抗體及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檢測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該場送檢之血清須呈NS抗體檢驗陰性,且百分之八十中和抗體檢測達保護力價,該場黑豬肉製作之香腸始得銷台,如將來配合「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措施」時,僅就有施打口蹄疫疫苗之豬隻實施監測。
工廠須有證照
豬隻來自列管飼戶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每半年一次定期接受藥物殘留檢驗,飼料不得添加非法藥物。而黑豬飼養戶需與肉類加工廠訂定產銷契約。
至於加工業者控管方面,加工廠需為金門縣養豬生產運銷合作社社員所屬畜牧場附設畜產品加工室或向經濟部或縣政府登記,領有證照之縣籍肉品加工廠方可辦理銷台,該等加工廠須登記列管。原料豬隻必須來自前述列管之黑豬飼養戶,且需與黑豬生產業者簽訂產銷契約書。加工廠並應與黑豬來源場簽定採購契約,以防範參雜不明來源豬肉,否則取消其銷台資格。而加工廠須由縣政府定期衛生檢查,不合衛生者不可銷台。
另外,在加工過程控管方面,黑豬需憑免疫證明票於金門縣肉品市場屠宰。辦理黑豬肉加工(屠宰及製作香腸)時必須前一日通報防疫所,加工所需屠體之屠宰作業由中央畜產會駐屠宰場屠檢獸醫師全程監督屠宰並登記屠宰豬隻數量及重量。其運送加工過程及產品數量由縣政府或防疫所,或委託金門縣養豬生產運銷合作社派員全程監督,購入黑豬肉及製作香腸重量應記錄列冊管理。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合格之產品於外包裝袋黏貼認證標章,認證標章由縣政府印製及控管,防疫所派員全程監製後黏貼及登錄,防疫所應審酌加工香腸數量核發認證標章。至於在銷售控管方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憑「認證標章」放行,如包裝袋有破損或拆封即不可銷台。
在查核方面,金門縣政府隨時派員查核各加工廠產量與原料來源場之供應量是否相符,若有異狀,立即查明原因,對查有不符規定之情事,立即取消契約並停止銷台。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得隨時派員執行該項認證及標示工作。
母豬數量控管
不許擅自增加飼養
金門縣黑豬飼養戶原經金門縣養豬生產運銷合作社通報計有十一戶飼養黑母豬二百二十頭,經調查及合併實際飼養戶為計九戶,飼養黑公豬五頭、黑母豬一百八十五頭、黑肉豬八百二十九頭,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將以現有黑母豬數量實施控管,不允許增加飼養。而依現有黑母豬一百八十五頭估算,每年可生產黑肉豬約為二千四百零五頭(每頭母豬年產十三頭肉豬計)。
至於在黑豬屠宰率、產肉率及香腸生產數量控管分析上,黑豬屠宰率,金門地區黑豬多於一百三十公斤屠宰,以屠宰率百分之七十,約可得屠體九十一公斤。而在產肉率方面,經肉商告知,一百三十公斤毛豬屠宰後可得肉類約為八十公斤,產肉率為百分之六十一點五。有關香腸生產數量方面,以年產黑肉豬二千四百頭計算,扣除生鮮販售年約九百頭(月需七十五頭),尚餘一千五百頭可供加工,預計每月最多可生產黑豬肉香腸一萬公斤,年產十二萬公斤(以農曆七月至隔年二月份較多),香腸加工固然要添加物,但因加工後尚須風燻乾,故與肉比為一比一。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並建請防檢局同意金門縣黑豬飼養戶及加工業者依照前述包括原料來源、加工廠、加工過程、銷售等一貫控管配套措施實施後,體恤金門離島居民生計不易,允許金門縣生產之「酒糟黑豬肉香腸」銷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