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全國財政優秀人員鄭自欽實至名歸

當選全國財政優秀人員鄭自欽實至名歸
財政局公有財產課長鄭自獲縣府推薦,當選九十五年全國財政優秀人員,同仁們都認為實至名歸。鄭自欽在各縣市公地管理績效評比,連年名列前茅;爭取移轉中和五眷村四十八筆土地為縣有,公告現值計增加縣有財產近新台幣十五億元;推動縣有加油站公有民營化,減低政府負擔,增加縣府收入,成效卓著。
民國四十六年出生的鄭自欽,金門高中畢業後,就讀屏東農專(現升格為屏東科技大學)農業工程系,六十七年畢業,隨即進入中華工程公司服務,從事工程測量工作,因為當時的地政所(地政局前身)主任羅紹仁,為其金門高中老師,在他的介紹下,於六十八年返金任職地政所,負責地籍圖重測,民國七十年,轉農地重測業務,八十三年起,則負責地價、測量等工作。民國八十七年,調至縣府財政局擔任課長至今。
鄭自欽表示,由於在地政所任職時,部分地政業務與財產(不動產)有關,遂在當時財政局代局長翁自保的推薦下,至縣府財政局服務,希望透過多方面的嘗試,讓業務有所突破。
鄭自欽指出,因當時中和五眷村產權尚未歸屬縣府,所以最重要的任務便是致力完成移轉為縣產,並進行改建等相關工作。
鄭自欽認為,公產管理工作須要具有地政、財產兩方面的能力配合,才能做得完善,他很感謝同仁的支持協助,讓每年全國公地管理業務評比,地區都能名列前茅,都能進入前三名。去年金門縣在該項評比為全國第三名,僅次於台北市、桃園縣等大縣市。
工作多年,鄭自欽表示,目前縣產土地(包括台灣)共有八千多筆,除了台灣中和四十多筆、景美一筆、台中二筆、高雄一筆,其他大都位在金門,但金門的土地有三、四成都是農地。
鄭自欽說,地區在公產管理方面,較需加強的是公產開發、閒置財產再利用的部分,也因此,財政局正研擬相關研究計畫,希望補強,並為地區開源,進行積極面的作為,充份發揮縣產動產、不動產功用,以增進經濟效用,達到提昇土地利用、招商引資目的。另外,配合地區造林政策,釋放四百八十八筆農地給林務所造林、植栽,放租部分土地給農民耕種。也基於整體發展考量,配合金酒行銷需要,釋出寧山庫,做為金酒行銷據點。
未來還將充份配合地方經濟政策,透過與地理資訊系統、都市計劃的充份結合,加強電腦連線作業、追縱考核、建立制度,以提供相關資料,俾利民眾投資開發。
鄭自欽連年考績甲等,記功嘉獎無數,財政局長黃景舜稱讚他「誠信篤實、公正無私、律己謹嚴、敦厚熱誠、認真勤奮、力行著效」,專員董應發也肯定鄭自欽為人處事,認為獲獎實至名歸。
鄭自欽家庭幸福美滿,讓他心無旁騖,可以專心於工作上。太太陳石羨梨在土銀服務,育有二子一女,長女大學法律系畢業,長子就讀金門技術學院、二子目前唸金門高中。
縣府表示,鄭自欽獲選九十五年全國財政優秀人員的事蹟主要有:
一、因應地區特殊環境需要,配合國軍精實方案暨金門防衛指揮部軍事據點減縮,訂定「金門縣政府接管金防部空置營區碉堡實施計畫」,以因應金門地區離島特殊環境,有效處理軍方營區閒置不用或事實已空置使用之營房碉堡加以接管運用,提昇具有戰地特色之有用資源完整保留及整體規劃再生利用,促進金門戰地觀光,活絡地區民生經濟。
二、依地方制度法之縣自治事項訂定自治規則之相關法規「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基於早期金門實施戰地政務之特殊環境,配合修正及增訂條文總計十六條。為建立財產管理作業流程,訂定「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產籍管理要點」、「金門縣縣有不動產管理作規範」,有效提昇業務處理效能。為縣有財產之開發經營,訂定「金門縣縣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金門縣縣有非公用不動產處分作業要點」、「金門縣政府加強縣有土地清理計畫」、「金門縣政府縣有被占用及閒置房地清理處理方案」、「金門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受理縣有不動產占用人申請分期攤繳使用補償金要點」、「金門縣縣有財產管理考核要點」,縣府公有財產管理自九十二年度、九十三年度連續三年在「提昇直轄市及縣(市)有土地管理績效」獲內政部評定成績優異,並獲內政部頒發團體獎牌。
三、縣府於民國五十一年至五十六年間,分期於年度預算之員工房舍修建費項下經費,在台北縣中和市購置中和市復興、太武、太湖、浯江、九如新村等五眷村,惟自八十一年起向國防部催討無成,鄭自欽奉調於民國八十七年進入金門縣政府財政局服務,負責承辦收回產權之專案任務,鑑於國防部一再不予同意,在其屢仆屢起鍥而不捨下,不斷與國防部、國有財產局,並請立法委員吳成典居中協調,行政院終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以院臺防字第0九一00五一五六六號函准予修正核定「金馬地區各級戰地政務機關簿冊財產人員移接處理方案」後辦理,並由其親赴台灣辦理產權登記所有權為金門縣,管理機關為金門縣政府。總計移轉四十八筆縣有土地,依九十五年公告現值總值計增加縣有財產新台幣十四億八千九百九十六萬一千八百五十九元,鄭自欽因承辦此重大專案工作,在不斷地協調溝通下,終能維護縣府權益,突破性地完成艱巨任務,並獲記一大功。
四、推動縣有加油站民營化,金門縣公有加油站計有金城(金城鎮)、成功(金湖鎮)、沙美(金沙鎮)、烈嶼(烈嶼鄉)四座,原由金門縣物資處管理經營,且有鑑於公務成本過高,石油乃具有專業及高度服務性事業,在接管該等加油站後即著手外包民間經營,不僅減低政府負擔,且收取權利租金逾二千七百三十三萬元,成效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