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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擬訂春安工作期間專案計畫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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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工作自二月三日零時起展開,將持續至三月四日二十四時止,為期三十天,金門縣政府也擬訂「九十六年春安工作期間專案安全維護計畫」,希望共度平安快樂的好年!

金門縣政府政風室表示,今年春安工作重點主要包括:

一、各機關學校應加強宣導安全維護工作,落實機關設施預防安全措施檢查,早期發掘缺失,並即協調業管單位迅速改善;另機關內重要設施及場所應強化門禁管制、駐守警衛保全、設置監視及消防設備等安全維護措施,以防範竊盜、破壞、縱火、工安、爆炸及恐怖攻擊等危害破壞狀況。

二、機關首長座車應實施定期保養維護,駕駛人員於每日發車前應全面檢視座車之性能安全,防止車輛機械於行駛中發生故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三、加強郵件、包裹之檢視及過濾來路不明郵件,發現可疑立即通知縣府政風室協助處理。

四、港務處、金酒公司、自來水廠、車船管理處、陶瓷廠等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業務營運,與地區民生息息相關,應於春節前實施各項安全維護措施檢查或防護演練。

五、春節連續假日期間,各單位值日人員遇有「重大」偶突發意外事件(例如機關人員重大傷亡、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攸關民生之重大意外狀況等)時,除應立即通報機關首長及聯繫警察、消防、醫療等單位協助處理,並應於一小時內通報縣府政風室。

六、各機關學校於春節期間,應加強宣導員工及民眾注意詐騙集團以各種手法詐財,如有發現詐騙集團假冒機關之名義詐財,應即通報警察機關偵處,並發布新聞稿澄清及說明,以避免民眾持續受騙上當。

七、各機關學校於春節前應實施消防、水、電、監控系統等維護設施安全檢查,以確保機關用水用電及整體設施之安全維護工作。

八、消防局請加強宣導民眾注意使用瓦斯及水電安全,春節期間並應加強爆竹煙火管理及取締不法業務。

九、協助蒐報違反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情事及有關危害國家安全及影響國家利益情資,迅即通報地區調查處站處理。

政風室強調,今年春節連續假期長達九天,機關狀況較不易掌握,縣府各機關學校應依業務特性及九十六年春安工作重點,逐級督導落實執行,凡能機先發掘危安預警情資,並降低或防止重大危害、破壞發生之單位或個人,縣府將優予獎勵。

專案期間若遇「重大」危安狀況,可直接聯絡該室人員,聯絡電話為:金門縣政府政風室電話|323171、325538、324589;金門縣政府政風室僱員方駿洋|手機0937392595;金門縣政府政風室課員劉海勇|手機0919179879;金門縣政府政風室課長陳煌興|手機0955938670;金門縣政府政風室課長蔡炳火|手機0920322805;金門縣政府政風室主任謝健茂|手機093362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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