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旅遊應先申請核准
寒假來臨,內政部移民署金門服務站提醒想利用假期帶著孩子出國旅遊的家長,民國七十七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出國應申請核准,不然等到出國當天到了機場、港口出境查驗時,因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美好的出國計畫恐怕就要泡湯。
移民署金門服務站表示,依「兵役法施行法」等相關法令,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民國七十七年次男子,即屆十九歲役男身分,如果要出國,出境應經鄉鎮市區公所核准。如果在出國前未能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等到了機場、港口出境查驗時,就會因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
移民署金門服務站說,十九歲役男出國前應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而現就讀國內學校二十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可以直接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
金門服務站表示,民國七十七年次(含以前)出生的役齡前出國在國外就學役男,要特別注意,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役齡前(十八歲前)出境國外,在國外就學的役齡男子返國,應檢附護照正本,以及經駐外館處驗證的國外大學(或學院)修習具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等「在學證明」,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