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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報案並非表示沒有竊案莒光路商家間接證實本報報導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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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金城警察所昨日在本報「來函照登」中對於金城發生竊案提及「經本所派員查訪市區(東、西、南、北門)十六位商家均表示並未遭竊,亦未聞有商家失竊未報案情事」一文,昨日就有一位莒光路的商家向本報反映,城區確實有竊案發生,只是沒有報案,並不表示沒有竊案!

據記者前往實地探訪,這位莒光路五十九號的商家向記者表示,上週這起竊案發生於近中午時分,因為當時店內沒有客人,他入內整理貨品,誰知出來發現玻璃門被打開,店內抽屜被翻開,上午幾千元的現金,不翼而飛,判斷是竊賊利用他入內時,迅速進入店內翻開抽屜,取走現金,匆匆離去,他認為被竊錢財不多,又要做生意,也就沒有報案。

這位商家也向記者透露,在他店裡發生竊案的前一天,他們對面的商店也發生竊案,大白天遭竊賊闖入,竊走財物,甚至連椅子都拿走。也有附近的不願透露姓名與地址的商家述及近日來也曾遭竊,由於損失不多,也就沒有報案。

也有民眾向記者提到晚間騎乘腳踏車到在城中籃球場打籃球,球打好了,要騎車回家,才發現車子不見了,也有民眾說,騎摩托車去打球,找了許久,才在別的地方找到:::。

年關將近,宵小蠢蠢欲動,加上地區自開放觀光及小三通後,來金的出入人員複雜,除了警方加強巡邏勤務外,商家本身也要提高警覺性、守望相助,如發生竊案應在第一時間報案,以掌握破案契機,否則難保下一個受害者不是你!

對於地區有限的警力,要維繫治安、交通、為民服務等工作,加上兼辦各項上級交辦的警察業務,警察人員的辛勞付出與對社會的貢獻我們也給予正面肯定,但本報針對城區竊案的報導,無非也是針對社會治安潛在的危機作一些提醒,發覺真實性,善盡媒體的責任,除提醒治安單位更為重視,最重要的是要喚起民眾的警覺性,減少竊案的發生,讓民眾身家財產更獲得充分的保障,絕非虛張聲勢、誤導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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