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台灣豬肉需經專案申請核准
鑒於台灣斃死豬流用的事件頻傳,為保障民眾食肉的衛生安全,縣府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96年2月16日起至97年2月15日止,公告管制豬隻的生鮮、冷藏及冷凍產品運入金門地區,凡欲辦理輸入的廠商,必須專案向本府申請核准後始可運入,籲請民眾在選購豬肉時,能夠認明CAS優良肉品標誌冷凍豬肉或印有「防檢局衛生屠宰合格」的溫體豬肉,藉以保護消費者,使每位民眾吃得衛生、營養、健康。
縣府建設局表示,繼雲林縣元長鄉之後,檢調單位又在屏東縣長治鄉查獲有黑心商人私宰斃死豬流入市場之案件,面對這些層出不窮的斃死豬非法私宰流用事件,雖然發生地在台灣,但身在金門的民眾仍然會感受到潛在威脅,因為,台灣的黑心私宰業者會將這些問題豬肉混雜在合格的肉品中出售,以合法來掩護非法,而地區每年都自台輸入數量龐大的冷凍豬肉,是否會有不肖者貪圖便宜而誤進貨呢?
建設局指出,台灣斃死豬流用的問題盤根錯節,短期間內查緝單位應無法徹底根絕,為保障民眾食肉的衛生安全,建設局奉李縣長指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96年2月16日起至97年2月15日止,公告管制豬隻的生鮮、冷藏及冷凍產品運入金門地區,凡欲辦理輸入的廠商,必須專案向本府申請核准後始可運入,所輸入的產品應為CAS優良肉品廠商所生產,並檢附原廠商的出貨單及發票(正本驗畢發還),在進口當天,本府及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會派員到碼頭檢查,若經查驗不合格(非CAS產品),該批貨品除予以退運外,該申請人或廠商將限制運入許可一年,並將供應商資料陳報權責單位,取消其CAS產品認證。
建設局也表示,政府本於負責任的態度,為了保護消費者,使每位民眾吃得衛生、營養、健康;同時也為保護廠商,使負責任的優良廠商能維護其企業形象,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反淘汰的現象發生,期藉由嚴密的管制措施,只允許優良廠商輸入優良CAS肉品到金門,完全杜絕不良肉品在金流通之可能。CAS優良肉品標誌是農委會及衛生署大力支持與推行的制度,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得到各界的認同與肯定,其原料肉來源都是經獸醫師檢查合格,肉品中的藥物殘留也經過食品專責機構檢驗安全,在分切包裝過程中,中央畜產會都會派員執行現場評核與追蹤查驗,因此,這些肉品無疑是農委會掛保證的,消費者絕對可以吃得安心與放心。
建設局強調,政府政策的執行,有賴全體民眾的鼎力相助,政府在源頭把關,也期望民眾在後面支持,籲請民眾在選購豬肉時,能夠認明CAS優良肉品標誌冷凍豬肉或印有「防檢局衛生屠宰合格」的溫體豬肉,因為身體健康是自己的,如果吃到來源有問題的肉品,或添加過量的化學藥劑,均將對身體產生無法復原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