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蔬果等攜寄台灣10公斤以內免附產地證明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點閱率:724
字型大小:

行政院農委會原規定由金門郵寄的植物或產品必須檢附來源地供貨證明書,造成金門鄉親極大不便,經由縣府及立委吳成典極力爭取,農委會公告自即日起放寬蔬果等四類別在金門縣生產的植物產品運出至其他台灣地區,不論是攜帶或郵寄,數量在十公斤以內者,均免附申請書、聲明書或來源地供貨證明書,至於十公斤以上者仍需由縣府出具證明。

縣府同時表示,依照農委會的規定,金針菜、大蒜、柿、香蕉、龍眼、落花生仍僅限旅客攜帶,郵寄仍需檢附來源地供貨證明書(花生如經煮熟則不在管制之列),有待繼續爭取中央放寬。

縣府指出,行政院農委會為防範大陸疫病蟲害入侵,訂定「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辦法」,規定凡由金門縣郵寄之植物或植物產品,需檢附來源地供貨證明書,管制地區農產品出境,造成金門鄉親不便,嚴重影響農產輸台。

經由縣長李炷烽及立委吳成典多次向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協調爭取修法,建議放寬時令盛產之農產品郵寄免附來源地供貨證明,農委會於今年一月十六日公告修正「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辦法」第三條規定,植物或植物產品比照旅客攜帶,在金門縣所產品目清單內,且在規定數量以內者,免再檢附來源地供貨證明。植物或植物產品種類、數量由植物防疫機關公告之。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今年二月十四日公告郵寄或旅客攜帶金門地區所產植物或植物產品得免附書表之種類及數量限制,「金門縣所產植物或植物產品品目清單」包括蔬菜、果樹、糧食、其他等四項類別:

一、蔬菜類:(一)根菜類:胡蘿蔔、甘藷、豆薯、蘿蔔。(二)莖菜類:芋、馬鈴薯、薑。(三)葉菜類:莧菜、芹菜、甘藍、球莖甘藍、芥菜、不結球白菜、結球白菜、茼蒿、芫荽、蕹菜、葉萵苣、菠菜。(四)花菜類:花椰菜。(五)蔥菜類:洋蔥、蔥、韭菜。(六)果菜類:冬瓜、番椒、西瓜、甜瓜、胡瓜、南瓜、草莓、扁蒲、絲瓜、番茄、苦瓜、菜豆、茄子、蛇瓜。

二、果樹類:番木瓜、枇杷、番石榴。

三、糧食類:油菜、大麥、高粱、小麥、玉米。

四、其他類:山藥、一條根、甘蔗。

縣府說明指出,根據公告,以上各項在金門縣生產之植物產品運出至其他台灣地區,自即日起,不論是攜帶或郵寄,其數量在十公斤以內者,得經檢查人員登錄植物或植物產品種類及數量,收件人、寄件人之姓名、電話、地址或旅客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後放行、均免附申請書、聲明書或來源地供貨證明書,至於十公斤以上者仍需由縣政府出具證明。

縣府籲請相關檢查單位依最新修正法令辦理,民眾郵寄上項農產品在規定數量以內應予以放行,免再附縣府開立之來源地供貨證明,勿再讓退件事件發生,致生糾紛,以維護地區民眾權益,符合縣府利民便民之施政目標。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