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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稅繳款本月15日前完成繳納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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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開徵補稅案件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提醒納稅義務人須於3月15日前補稅,信用卡也可繳稅。

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表示,94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補稅案件,繳納期間為96年3月6日至96年3月15日。近來接到不少民眾電話詢問有關信用卡繳稅問題,該處特提出說明。

金門服務處表示,目前繳稅方式多元化,納稅義務人除持繳款書就近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或於繳款期限內選擇使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及電子錢包)等方式繳稅外,也可用信用卡繳稅。民眾關心之信用卡繳稅方式說明如下:一、以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補繳稅款,僅限於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的信用卡(且以1張信用卡為限)。二、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7碼請撥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6碼請撥411-111或416-666︼或網際網路(http://paytax.nat.gov.tw),選取選擇繳納稅別「綜所稅核定補徵稅款」,並輸入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惟民眾應特別注意,授權繳稅成功後,即不得申請取消或更正。三、繳稅截止時間:繳納截止日當日24時前。四、信用卡發卡機構可對持卡人酌收服務費,請向發卡機構洽詢服務費之收取標準,洽詢電話詳見信用卡背面左上角。

該處籲請納稅義務人,接到94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單後,請詳細核對相關資料,若有疑問可向所轄稽徵機關查詢,若查對無誤請在96年3月15日前繳納,並儘量使用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免出門、免排隊,也不必配合銀行上班時間,簡便、迅速又安全,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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