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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昨首次會議通過三項提案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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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度金門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昨召開,兼主任委員的縣長李炷烽希望藉由委員會的成立和組織的健全,透過委員積極參與、監督、指導,並落實於生活行動中,和爭取更多資源來辦講習宣導,以有效來落實法律。

金門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會議,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委員盧志輝、李金治、張含麗、何莉莉、唐麗輝、謝彧玥、陳素鶯、林麗寶等出席參加。

性騷擾防治法係於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公布,並自九十五年二月五日起正式施行。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指出,在九十五年三月十日已函請各機關、學校、機構及各社會團體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目前業有三十七個機關、學校訂定並送金門縣政府完成備案程序。至於九十六年度預定工作計畫,金門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依規定每半年召開乙次,並於九十六年三月及九月召開。有關推動年度性騷擾防治計畫,並預定在九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辦理「九十六年度性騷擾事件調查人員工作坊」;並賡續利用社會局及相關單位辦理各項活動時,積極宣導性騷擾防治法規,以強化防治效果。並促請尚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之機關、學校、機構或社會團體儘速擬定,以及訂定被害人服務推動方案。

昨會中也討論通過三項提案,包括:一、有關加害人若為該單位之最高負責人時,被害人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性騷擾防治準則第五條規定),該申訴之相關調查人員、方式及流程。二、有關被害人對於申訴單位的調查不滿意時,被害人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該再申訴相關調查人員、方式及流程。三、有關調解報告撰寫事宜。

縣府社會局長盧志輝也以金門地方純樸、乾淨,希望側重於性騷擾防治的預防和宣教工作,以讓長久以來善良民風繼續維持下去,保有金門環境、心理面的乾淨,同時不要有性騷擾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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