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肇事一軍人受重傷後送
一部車號為雙W開頭的出租汽車,昨天清晨在金沙鎮陽翟路段發生車禍,有一人因重傷後送三軍總醫院。事發後,消防人員獲報有四人受傷,因此出動四部車、九個人,馳往救人,但在現場卻只發現一人,傷者有現役軍人身分。
事實上,這場車禍的確有四個現役軍人分別受到輕重傷;其餘三人後來是在軍營裡頭被找到,並由部隊長官帶到金沙警察所筆錄事發經過。這四個人都是聯勤地支部的軍人。他們的案子,因不涉民事,因此由警察所移送軍事檢察官辦理。
四人當中,除了羅姓傷兵還在休假期間,其餘的李、蘇、洪等三人,都是在半夜十二點過後,不假離營。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可能是羅姓軍人租到汽車(WW零三五零)之後,再開車去接應他們,接著在洋山的酒店喝酒,續了兩攤,花了一萬六千元,一直喝到天光打烊。四人乘車離開後,在陽翟路段出了車禍,撞上路邊圍籬,但事發當時負責駕駛汽車者,已經不是羅姓軍人。
金沙消防分隊於昨天早晨五時十五分,由分隊長林政宏率隊趕往陽翟救人。他們出動了兩部消防車、兩部救護車,因為得到的通報是有四人受傷,但到達現場後,卻只看到一人。
救人的車隊於上午五時二十三分抵達現場,五時二十八分離開現場,五時三十四分將傷者送醫,六時三十分將傷者送抵金門署立醫院。在送醫的途中,消防人員對傷者施予的急救措施包括:面罩給氧。上頭圈。清洗傷口。包紮止血。保暖。心理支持。
消防人員將傷者送到醫院後,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留在急診室繼續協助。傷者被懷疑可能有顱內出血的狀況,後來則有腦水腫的狀況;他在急救過程中,持續都有痛覺。傷者上車前的呼吸是每分鐘十八下,血壓為一百三十、五十(舒張壓略低)。到院二十分鐘之後,傷者出現吐血的狀況。昨天上午十時,傷者被安排以軍機後送三軍總醫院。地支部主任原本請假要返臺處理親人的喪事,因為這場事故,只好暫時把私事拋開,陪傷兵後送。
因車禍受傷的羅姓軍人為苗栗人,即將退役。昨天上午五時二十五分,當傷者被發現時,身邊並沒有其他同伴。其他三人為何不見,成為民眾議論紛紛話題。一位軍官表示,三名弟兄絕對沒有逃跑的意圖。
據金沙警察所所長王明宏表示,警察人員趕赴現場時,只有羅姓傷者留在現場,但附近民眾則指證歷歷,確實是有四人在車上。從現場的情況觀察,警察認為開車者應該不會是傷者本人。
昨天上午,李、洪、蘇等三人由部隊長官帶到警察所接受警方酒測。九點半接受酒測時,李姓軍人的酒測值為為零點二二毫克;他臉上的傷,疑為在駕駛座撞上玻璃所致。昨天下午四點左右,他們又被帶到警察所製作筆錄。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有一部紅色三菱在環島東路撞上林務所的水車,有兩名軍人(非地支部)受傷。當時,目擊者見到有三人在車上,後來卻只剩下兩人。不見的一人,被認為是怕受連累,腳底抹油。事後據一名軍官(已調離金門)表示:在車禍時離開的基層軍官,並未同車,只是「路過」而已。不過,有人質疑:既然路過車禍現場,見到部屬(或同袍)受傷,卻沒有留下來協助自己的弟兄,在情理很難讓人認同。
昨天清晨發生的車禍,有沒有酒醉駕車?有沒有為求脫身,置同袍於不顧?軍人患難與共的忠貞,還在不在軍營裡頭?在許多人的心上打了好幾個問號。不過,傷兵們的一位長官,以斬釘截鐵的口氣為他們代言:他們絕對不是想要逃跑!
除了軍紀、道義等問題之外,這起事故還有其他的問題。警察所所長王明宏表示,上門消費的客人,可以算是酒店的衣食父母;業者看到客人酒意已濃,應該代他們招呼計程車。這部分,警方已經向業者宣導過多次;既然業者不能配合,今後,警察只好針對進出酒店的顧客,嚴格實施臨檢,以防意外發生。
地支部的軍官表示,這起事故,當然有許多事要檢討,但眼前最重要的是希望傷兵不要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