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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推廣志願服務仍需努力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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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九十六年第一次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昨召開,副縣長楊忠全對於內政部針對金門縣的評鑑,提出諸多改進意見供參考,強調縣政府要努力的還很多,透過逐步改進,金門的志願服務推廣一定更有成效。

志願服務聯繫會報昨日上午十時起在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社會局長盧志輝、文化局長李錫隆,以及消防、衛生、環保、教育、鄉鎮公所等代表,及金門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陳媽愛等出列席參加。會中,並由副縣長楊忠全轉頒內政部志願服務績優獎章予得獎的劉春梅(社會局志工)、張夢詩、郭雅欣(署醫志工)。

縣府社會局指出,去年七月中旬內政部抵金針對志願服務業務進行評鑑作業,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有志願服務隊成立、金門縣可成立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定期召開聯繫會報、編印志願服務手冊、志工領導幹部訓練、協調軍方志願服務推廣、結合特約商店提供志工消費優惠、成立外語、生態等志願服務隊努力:::等建議。而與會並就四項提案進行討論,這四項提案包括:「現行志願服務紀錄冊之管理及改善(如何統一登錄發放)」、「檢討全縣統一辦理志工保險問題」、「九十六年度志願服務業務評鑑及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及優秀志工年度聯合表揚」、「請鼓勵所屬志工參與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在法令規定,志願服務紀錄冊一個人未來只能有一本,但有很多人參加多個志願服務隊的情況下,經與會討論後,是決議由社會局主導,希望各單位配合提出申請名單,由社會局管理審核名單並將舊證收回,以避免志工重複登記,影響志願服務紀錄的完整。當然,辦理訓練講習將會配合來做。

至於志工保險問題,為減少浪費社會資源,除消防局志工任務特殊,朝個別辦理保險外,以及衛生局志工保險有衛生署補助、統一辦理,全縣其它志工單位保險,原則由社會公開招標辦理保險,並將從九十七年度起實施。

有關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及優秀志工年度聯合表揚,則將由社會局訂出評鑑辦法和規範,以選出真正優秀團隊和志工給予表揚,避免好事一樁到後來被批評。社會局強調,為弘揚志願服務理念,鼓勵社會大眾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及落實祥和計畫之推動,擬於每年七月實施全縣志願服務評鑑考核,邀請台省學者專家協助辦理考評。優良志願服務團隊將於每年十二月五日全國志工日慶祝活動公開表揚。這項表揚並預計從九十七年度起實施。

社會局指出,內政業務獎勵已開始受理各單位申請,期限到四月一日止,凡自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起服務滿一千五百小時之志工,請各志工應用單位協助審查造冊送內政部申請頒發。與會的志工也提出建議,社會局應每年針對志願服務志工辦理二至三場心靈講座,以避免有些志工為圖小利,破壞了志工形象。而且有些女性志工打扮得光鮮亮麗,但放著家裡事不做、不管,這實在有違參與志願服務的初衷。

金門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陳媽愛則針對表揚優秀志工,希望提報單位不要鄉愿,且不要流於分贓和照輪流。他並認為,志工服裝分發和聚餐太頻繁,應將經費做更好的應用,充實軟硬體設備。同時希望金門縣志願服務協會朝有會址點建立努力。以及希望金酒公司能贊助金門縣志願服務協會在每年年底參加全國志工趣味競賽大會師,提供帽子、紀念品等,並為金酒做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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