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鞭炮有害無益
近年來因爆竹造成爆炸之案件頻傳,又逢年節、喜慶民眾拜拜時喜愛燃放爆竹,業者也因市場需求而有囤積現場,常因不小心釀成災害,故金湖消防分隊呼籲民眾,燃放爆竹時應小心,防止因燃放而造成災害,危及自己和他人。
金湖消防分隊表示,近年來各地發生多起因爆竹造成爆炸案件,又一般商店為因應市場需求,非法囤積大量爆竹煙火,年節民眾拜拜時喜愛燃放;據統計往往民眾在燃放爆竹之時,常因一時不小心,瞬間即釀成災害。
據統計,歷年來,鞭炮或爆竹引發的傷害事件屢見不鮮,如曾經發生幼兒將鞭炮放置口袋,遊玩奔跑過程中摩擦起火;或民眾點放沖天炮,射進住宅引發火警,造成嚴重的公共危險。
如此,不但造成自己或他人的痛苦,金湖消防分隊也表示,如此涉及生命、財產損失,除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吃上刑事官司外,還可能須面對龐大民事賠償官司,燃放爆竹實可謂百害而無一利。
金湖消防分隊指出,若因點放鞭炮、爆竹,而致他人有財務上的損失,如房屋毀損,即觸犯刑法第一七三條第二款「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民眾(消費者)不可不慎。
因此,建議民眾節慶期間民眾如想營造歡樂氣氛或祭拜之需要,建議可以「播放鞭炮錄音帶」或「環保紙炮」代替傳統爆竹。
金湖消防分隊也指出,燃放爆竹煙火不但危險,其衍生出來的環保及噪音問題更是讓大眾所厭惡的。而如確有需要燃放爆竹煙火,應以合法爆竹煙火為限,燃放時並應選擇空曠、四週無人及旁邊無可燃物之地點燃放,以免傷及他人或造成災害。
另外,檢舉違章爆竹,保障大家安全;民眾檢舉違章爆竹煙火業經查獲屬實者,按查獲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可獲新台幣壹萬元至伍拾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