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空污費徵收改採新措施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湖報導。
點閱率:635
字型大小:

金門縣環保局昨日邀集地區固定污染源之公、私場所舉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計費及自廠係數建立說明會」,環保局秘書楊鈞任在會中也提出不少徵收空污費的新變革,並籲業者配合改善,共同維護地區環境與空氣品質,為後代子孫留一塊乾淨的樂土。

說明會昨日上午九時假環保局會議廳舉行,由環保局秘書楊鈞任主持,會議原邀集四十五家公、私立單位,結果有三十五家出席,共計四十多人與會,出席率高達七成。

楊鈞任在致詞時表示,為了讓空氣品質更佳提升,環保署在有關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的徵收,有許多新變革,包括排放量累進方式決定費率、採基本費率計費及依防制區別,採排放量累計方式三級計費等,另外倘若業者有提撥固定經費增添設備,改善污染情形,空污費還可以打折等,楊鈞任提醒與會人員要瞭解趨勢,詳加熟悉法令,並配合改善,共同維護地區環境與空氣品質。

昨日課程講師楊恭坤則提到,環保署為改善臭氧污染情形,已完成「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草案,將大幅修正現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將環境損害納入考量,並參考個人所得稅計稅方式,由現行依排放濃度決定費率方式,改採排放量累進方式決定費率,同時開徵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

現行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係依不同防制區別及排放濃度來決定費率;而新的收費費率,除原先防制區別仍保留外,將參照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改採排放量累進方式三級方式計算,同時,考量稽徵成本及減輕小型污染源業者負擔,加入基本費觀念,只要單一污染物排放量低於一公噸,則每一污染物每季僅需繳納四百五十元基本費。

另對使用「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之固定污染源,如果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於100ppm,或者氮氧化物濃度比現行排放標準值低50%以上,而且該污染源排放量占全廠總排放量30%以上者,可享有八折優惠,最高折扣可達四折,如果排放濃度低於50ppm,則該污染源排放量得以九折計算,所以做得愈好,折扣愈高,相對繳費愈少。另刪除石油焦隨油徵收,回歸依實際排放量計費精神,以減少污染源使用石油焦混燒時,排放量計算需扣除石油焦排放量之困擾。

環保局也說,考量給予業者因應改善時間,這項變革將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採單一費率計費,每公斤二十元,同時考量稽徵成本,訂定揮發性有機物起徵量為一公噸,故每季排放量一公噸以上才需計費;第二階段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收費費率比照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方式,依防制區別,採排放量累計方式三級計費。

新費率修正的目的,係希望透過新的機制,促使業者主動改善,減少空氣污染物的排放。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