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酒駕違規未減反增縣警局重申取締不手軟
地區上(三)月份因酒後駕車肇事案件高達八件,較二月份四件增加四件,為遏制酒後駕車重大違規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四)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五日、十一日、二十日、二十七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局長陳瑞通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三月份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二十三件,較二月份三十二件減少九件,當場代保管汽車八輛、機車十五輛,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十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四十三,而在酒駕肇事案件計有八件,造成八人受傷,較二月份四件增加一倍件。
從數據顯示,地區酒駕違規件數未減反增,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五日(星期四)、十一日(星期三)、二十日(星期五)及二十七日(星期五),每日十八時起至翌日上午六時止,律定各警察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於地區地區重要路段編排酒測勤務,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工作,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提醒地區駕駛人要有「指定駕駛」的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