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旱作灌溉可申請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445

金門縣農會辦理行政院農委會96年度「推廣旱作灌溉計畫」之設施申請補助,歡迎符合資格並有意願接受補助農戶於十二日、十三日向縣農會推廣課提出申請,或電話322376洽詢相關補助事宜(住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號)。

縣農會指出,這項旱作灌溉補助申請對象,係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作使用之土地之農戶,惟超限利用山坡地、租地造林區及保護區內非農牧用地之範圍不得補助。

關於補助項目,其中,在水源調控設施部分,水源設施:引水管路(總灌溉面積二公頃以上且必須取得水權者)。動力設備:馬達、引擎、抽水機。調蓄水設施:蓄水槽(限RC、磚造、鋁合金、不銹綱或塑膠類等)。

而末端管路設施部分,則包括穿孔管系統、噴頭式系統、微噴式(含噴霧)系統、滴灌系統。

至於補助基準,以年度核准計畫補助基準為基準,每一農戶補助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十萬元。其中,蓄水設施每十噸最高補助伍仟元為原則。水源調控設施補助費每公頃不得超過七萬元。末端管路灌溉系統最高補助基準以系統設施費之四十九%為原則,且不得超過個別系統之最高補助基準。前述二項(水源調控設施、末端管路設施)補助費之總和每公頃不得超過十二萬元。另高山及離島地區補助費之上限,各項器材單價得視實際需要提高二○%,惟補助成數不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