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可查調所得資料
一年一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在5月1日開始辦理,納稅義務人可至國稅局全功能櫃台申請查調所得資料。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也提醒納稅義務人須持新式國民身分證的證件來查詢資料。
金門服務處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95年1月1日起施行,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容並無大幅度變動,而另以增訂附表「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供納稅義務人申報個人基本所得額及計算基本稅額。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申報戶不必申報最低稅負外,其餘均應申報:1、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未適用投資抵減獎勵,且沒有「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者。2、雖有上述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申報戶之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600萬元以下者。3、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免辦結算申報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該處特別提醒,綜合所得稅係以家戶為申報單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納稅義務人與其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合併申報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時,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基本所得額並計算基本稅額。至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依規定得免辦結算申報者,但是當年度之基本所得額已超過新臺幣600萬元,仍應依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
金門服務處也指出,因內政部規定舊身分證使用期限至去(95)年12月31日截止,故納稅義務人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以新式國民身分證為限。該處也呼籲,納稅義務人於今年5月起辦理查調所得資料時,依規定亦不得以駕駛執照或健保卡代替身分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