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昇戶政網路申辦服務功能吳成典提案要求政府廣為宣導
針對民眾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未全面獲得各機關配合採用,仍拘泥於舊式紙本,需經由戶政事務所簽署始為有效,致內政部設置之「戶政網路申辦服務」功能大打折扣一事,縣籍立委吳成典昨日提案要求政府應廣為宣導,讓行政機關及民間企業配合採用電子戶籍謄本,落實便民要求。該案經提立法院院會無異議通過,送請行政院研處。
立委吳成典係於昨(十)日中午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該項臨時提案。
吳成典表示,政府為提倡便民服務,積極鼓勵民眾以網路代替馬路,現行政府各機關均已普設網站,提供民眾便捷的資訊,值得肯定。但「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http://www.ris.gov.tw/)的「戶政網路申辦服務」,民眾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下載的電子戶籍謄本,目前卻未全面獲得各機關配合採用,仍拘泥於舊式紙本,需經由戶政事務所簽署始為有效,導致政府功能美意大打折扣。
吳成典指出,按「電子簽章法」訂定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CPS)規定,由內政部戶政司電子簽章簽署核發並經加密的電子憑證,經由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傳送,如尚屬憑證有效期間且未逾使用範圍,當然可取代紙本,並有其法律效用;該法第四條第二項「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目前民眾利用自然人憑證申請電子戶籍謄本,其認證程序已屬安全、可靠。因此,吳成典要求政府應廣為宣導,行文各行政機關認可採用,並可擴及民間企業,省卻民眾奔波請領戶籍謄本之不便,提昇電子戶籍謄本之使用率。吳成典也對於長久以來,需由戶政事務所簽署始生效力之觀念,建議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可考慮鏤刻橫條章戳,直接用印於電子戶籍謄本末頁,俾讓行政機關及民間企業認同,據以配合採用。
該提案已獲朝野立委張麗善(無)、賴士葆(國)、沈智慧(親)、魏明谷(民)等四十一人連署支持,經提院會無異議通過,送請行政院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