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佔用轉彎道加強取締
為改善地區路口轉彎秩序,縣警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路交通執法專案實施計畫第二階段執法重點,自本(四)月起加強取締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之違規行為,以維護路口轉彎之車行順暢。
縣警局指出,根據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發現酒後駕車及違反路權規定是發生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該局除持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外,並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路交通執法專案實施計畫,考量地區特性訂定細部執行計畫,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四個階段加強取締違反路權規定者,並以異常性、故意、惡質性的違規人為稽查重點,以保護全體用路人行的安全。
其中,第二階段自本(四)月一日起實施,針對「違反轉彎規定者」加強取締,如:「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設有禁止左(右)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右)」等違規項目列為執法重點。而地區民生路縣政府路口、民權路民生路口即常見部分直行機車騎士停等紅燈時未將車輛停放於機車停等區內,逕行於右轉車道停等紅燈,影響右轉車輛之行車順暢,亦屬此階段勸導取締之項目。
另為持續第一階段「闖紅燈、行人優先」之執法重點,縣警局於日前針對闖紅燈、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汽車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項目罰則,製作宣導布條,懸掛於地區重要道路,藉由違規項目罰則之宣導,促使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維護行車安全。
縣警局表示,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台灣地區在民國八十六年以前,平均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七千三百人,近年來在交通部三次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重大交通違規之處罰,警政署訂頒各項重點交通執法作為,並配合加強教育宣導,讓民眾充分了解與配合守法後,九十四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降為四七三五人。但九十四年我國交通事故死亡率為十萬人口有二十點八人,相較於美國十四點六人、日本七人及韓國十五人,仍屬偏高,應有相當的改善間。而地區九十四年每十萬人口中有十一點四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雖較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但仍需繼續防制,有效降低因車禍死亡人數。
有關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推動之「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運動,主要執行重點,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第一階段是從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年實施,除宣導「闖紅燈、行人優先」等規定,並以「闖紅燈」、「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嚴重超速」、「轉彎、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項目列為執法重點。
第二階段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全面宣導「請依規定轉彎」等規定,並以「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設有禁止左(右)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右)」等違規項目列為執法重點。
第三階段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全面宣導「請依規定車道行駛」等規定,並以「汽車違規行駛機車專用道」、「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等違規項目列為執法重點。
至於第四階段則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面宣導「遵守路口路權」等規定,並以「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支道車不依規定停、讓」等違規項目列為執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