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樓附近被濫倒棄物
有關金城鎮莒光樓段27、131、132、133地號等四筆土地不當管理遭不明人士惡意棄置廢棄物,致嚴重影響環境衛生,業主向金門縣環境保護局反映,昨日召集相關單位會勘傾置營建土石及廢棄物之清理事宜,決議由金城鎮公所插立警告牌加強宣導禁止,業者們同意配合,不過希望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後再行實施。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於昨日上午十時召集相關單位在浯江停車場集合,隨即前往莒光樓段27、131、132、133地號等四筆土地,會勘傾置營建土石及廢棄物之清理事宜,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秘書楊鈞任主持,金城鎮公所秘書黃耿銘及環保課長陳水友、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等人及三位許姓業主到場。
環保局針對現場稽查結果大部分廢棄物為營建廢棄物(廢磚塊)與少量的民生垃圾,由於營建廢棄物常被不肖業者,任意棄置道路、溝渠及田邊,不但污染環境影響人體健康,又會阻礙交通製造環境髒亂,建議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以強化營建混合物之管理,確實杜絕違法棄置問題,讓營建混合物確實分類回收再利用。
環保局表示該筆土地為私人所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由於要地主自行負責清除營建土石,讓業主不能接受,希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後再行實施。環保局也要求金城鎮公所插立警示公告牌,「嚴禁傾倒營建廢棄土及營建廢棄物,違者依法究辦」。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金馬分處對於該事件將尋求相關法令追查釐清責任。
為配合環保署嚴格執行各污染源廢棄物處理,縣府也強制要求建築廢棄物應送往合法處置場。
環保局也要求衛生稽查大隊及各區清潔隊持續加強各分類場收受營建混合物之管理,不會有法律假期,環保局特別呼籲業者,應依法從事分類工作,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