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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家訪警方將實施三不一沒有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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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由警勤區員警到家簽註家戶訪問簽章表作法將逐步廢止,縣警局推動戶口變革逐步廢除家戶訪問簽章表,第一階段並擇定金城、金沙警察所所優先推動本項免簽家戶訪問簽章表措施,希望能調整員警觀念,融入社區警政理念,修正不合時宜作法,達到「不查戶口、不索閱戶口名簿、不查簽家戶訪問簽章表、員警沒有查戶口壓力」的三「不」一「沒有」的目標。並強化員警教育訓練,由警勤區員警以家戶訪問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同時輔導建立社區安全維護體系,推動社區治安基礎工作。

這項「推動戶口變革逐步廢除家戶訪問簽章表研討會」昨下午在縣警局召開,由副局長楊肅凱主持,督察長李懷寧列席,包括戶口課長黃世雄、警務員蔡西隆、行政課長林興財、五鄉鎮警察所所長及戶口業務承辦人、績優警勤區員警陳永林、許國杉、陳博明等出席。會中並針對相關議題進行討論,以統一作法,落實各項為民服務的作為。

副局長楊肅凱指出,戶口查察係勤區經營之手段,以查戶口之名義而行查察之實。現行簽註家戶訪問簽章表作法,原係為落實執行與督考戶口查察方式之一。惟長期以來,許多員警誤認戶口查察係「查對戶口」,抵達家戶就索閱戶口名簿,僅於簽章表簽章了事,反而忽略實質查訪與服務之目的,以致未能發揮預期勤務功能,故廢除簽章表之作法,主要目的在破除此種迷思。

警政署「戶口查察工作推動變更研究小組」於94年9月研議提出廢除「家戶訪問簽章表」構想,並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台中縣警察局及屏東縣警察局」各指定1個派出所試辦3個月後檢討其實施成效。經調查多數實務單位意見,咸認為應考量社會變遷現況與警政發展需求,廢除現行置表與簽章作法。

廢除簽章表後,應研訂有關配套替代作法,並期一併解決過去試辦樣本代表性不足或試辦時程較短之可能疑慮,故該方案採二階段方式逐步實施。縣警局依警政署規定先擇定金城、金沙所優先推動本項免簽家戶訪問簽章表措施,並於實施前,召集各級督導人員與警勤區員警辦理任務講習。

此外,為減輕勤區基層員警勤務負擔並符社會現狀,茲以「戶口查察作業規定」中,有關戶口分類之「三種戶」,因較無治安上顧慮,其查察性質與目的,原即與一、二種戶有別。故自96年7月1日起,警勤區員警於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時,同步廢除「三種戶」之家戶訪問簽章表之置表與簽章之規定;至於該局指定試辦之金城、金沙所,其所屬勤區員警不論戶口分類對象為何,一律免除簽章規定,並推動各項配套作為。

縣警局戶口課長黃世雄表示指出,推動戶口變革逐步廢除家戶訪問簽章表的構想,是希望藉由逐步廢除家戶訪問簽章表之作法,調整觀念,強化員警教育訓練,融入社區警政精神,落實勤區經營工作。也就是「不查戶口、不索閱戶口名簿、不簽章戶口簽章表、員警沒有查戶口壓力」的三「不」一「沒有」目標。

至於其目地除了在破除查戶口迷思外,並以落實勤區經營,推動社區治安工作為兩大主軸,以修正不合時宜作法,融入社區警政理念,由警勤區員警以家戶訪問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同時深入瞭解社區,重視並回應民眾需求,輔導建立社區安全維護體系,推動社區治安基礎工作。

至於在具體作法上,在警勤區員警部分,由於戶警關係已區分明確,戶口查察不再稱「查戶口」,其勤務名稱為「勤區查察」,係由勤區員警以「家戶訪問」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員警拜訪住戶應主動表明身分與來意,徵得同意後,始得進入住宅,訪問形式不拘,並以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為原則。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拜訪居民時,不論一、二、三種戶,均不須再查簽家戶訪問簽章表,非必要亦不再索閱戶口名簿。初次拜訪警勤區內居民,宜遞送名片或家戶服務卡(警勤區服務聯絡卡)。執行勤區查察勤務,依勤查腹案表預擬查察對象,於該所員警出入登記簿簽出(應載明查察對象),到達勤區後並應至該勤區所屬村(里)長辦公室訪問後簽章,並前往律定之查巡合一巡邏箱巡簽(順序不拘)。餘執勤要領、資料註記與注意事項仍應依戶口查察作業規定辦理。

而各督導人員並妥為運用機動督導、業務督導等督導方式,發揮勤(業)務督導功能。

縣警局已指定金城、金沙警察所,優先推動本項免簽家戶訪問簽章表措施,實施期程的第一階段自今(96)年7月1日至12月底止,共6個月。第二階段則於檢討各單位推動成效後,預計從明(97)年1月份後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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