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漢酒後發飆砸毀店家玻璃
金城地區一位葉姓男子酒醉後懷疑所攜帶的工具遭店家偷藏起來,憤而將店家大門的玻璃砸破,隔壁的店家也受到池魚之殃,酒醒後這名葉姓民眾渾然不知自己酒後闖下大禍,還是家屬出錢賠償,無辜的店家答應和解,由於該案屬告訴乃論罪,警方也無從介入伸張公權力。
金城警察所是於二十四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指位於轄內北堤路一家小吃店遭到酒客將大門的玻璃砸毀,店內的冷藏冰箱玻璃也被砸裂,並波及旁邊的另一家服飾店,十幾片大門玻璃嚴重毀損,初估損失金額達七萬餘元。突如其來的攻擊,正準備打烊的凌姓老闆娘嚇得地躲在店後不敢出來,向金城警察警所請求協助。
警方據報後出動線上警網的員警七人趕至現場處理,而這名男子已揚長而去,現場留有磚塊與滿地的碎玻璃。由於這名酒醉男子在砸店玻璃,該服飾店裝有保全設備,警鈴聲響,警方在進行現場瞭解後並拍照記錄。
城警調查後指出,從事土木工的這名葉姓男子是於昨晚「續攤」到該店消費,身上並攜帶二支一公尺長左右的拔釘器,並放在店外,離去的時候可能是酒醉並未找到,以為店家偷走(事後也在店門外角落找到該拔釘器),離開後再次回來,並攜帶磚塊、木棒,不分青紅皂白就將該小吃店的大門玻璃砸毀,好在未傷到人。但由於該葉姓男子經常在附近出入,熟識的人認出,並通知其家屬,家屬也於隨後趕往處理,並承諾賠償,店家息事寧人,也不願提出告訴。
城警表示,由於該案屬於告訴乃論罪,不是公訴罪,因為葉姓男子家屬出面與店家協商賠償,雙方和解,店家並未堅持向警察所報案提出告訴,警方無法主動偵辦,但半年內店家如果提出告訴,警方還是會受理進行筆錄、偵辦後移送金門地檢署。也提醒民眾喝酒要量力而為,尤其是酒品不好的更要控制酒量,以免失控做出悔恨的事來,不僅損失錢財,嚴重一點甚至觸犯法網,法律可是無法善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