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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試所招考技士職代一員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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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畜產試驗所將招考技士職代約僱人員一名(備取一名),九十六年五月七日(周一)前可受理報名。職務列等比照約僱三等三階(22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三萬五千三百五十五元整。

報名地點在畜試所(金門縣金湖鎮蓮庵里惠民農莊17號;於上班時間洽人事部門)。報名方式可採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相關問題可洽(082)332621;聯絡人為楊先生。

甄試日期在五月九日。甄試科目含專業科目(佔總成績百分之九十)和口試(佔總成績百分十)。專業科目包括:畜牧學(占總成績百分之三十)、禽畜保健(占總成績百分之二十五)、動物生理解剖學(占總成績百分之二十五)。總分得到最高分者將被錄取,但甄試科目若有一科是零分或缺考情形者,則不予錄取。

這項甄試是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應試資格如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五歲以下者,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男性須服完兵役或持有免役證明。二、專科以上學校畜牧或獸醫相關科系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有同等學歷者。三、經公立醫院、衛生所、軍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格檢查,無法定傳染病。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二十八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包括:

一、報名表、准考證各一份(報名時填寫)。

二、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

三、資格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及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A4紙張),正本經核無誤後當場退還。

四、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男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經核無誤後當場退還。五、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合格體格檢查表一份。

錄取人員自公告日起,必須於七日內報到,逾期將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的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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