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勤補償李縣長盼從寬認定
國防部軍事勤務補償委員會秘書處副處長陳健華等人昨日來金,針對第二十四次委員會議地區遭保留及駁回案件進行實地訪查,並拜會縣長李炷烽。李炷烽除要求審查應從寬認定,相關審查委員也應聘請在金門當兵或有淵源的,才有歷史情感,才能體會地區受害鄉親的心情,也才有利於彼此溝通。
據瞭解,有關「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案之申請期限,將於今年十一月三十日截止,而第二十四次委員會議地區遭保留及駁回案件(不符合殘等等級)申請人,包括:汶沙里許淑燕、王茶棋;陽翟李偉強;頂堡陳秀英;西浦頭莊勝騏;成功陳水鵬;瓊林蘇婉貞;小古崗董文滔;金城鎮民生路洪文魁等。
縣長李炷烽對於理賠速度、審查會開會間隔太長頗多怨言,強調「百姓不能等」,他表示,這是在解決歷史難題,期待國防部以大開大合的心態,從寬審查認定。他也批評,有的審查委員從沒到過金門,對金門毫無印象,沒有同理心,因此對問題沒有交集,他認為委員應聘請與金門有淵源或在金門當過兵,才有歷史情感,才有利於彼此溝通。
李炷烽說明,這些補償作為涉及地區鄉親的民心士氣,沒有民心,就沒有國防,因此,國防部應將工作重點置於此。他也認為,這些地區鄉親犧牲奉獻,才有現在進步繁榮的景況,政府應該更加重視。
李炷烽指出,有關「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案之申請期限,自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今已八年,地區鄉親因國軍軍事勤務受到的傷亡損害何其大,心理陰影依然揮之不去,留下的心理彈痕仍然存在,有些委員指稱沒有法律就不能賠償,但只要行政院將該補償列為施政重點,事實上還是可以克服解決,行政部門也可依實際需要進行修法,並舉雙手支持成全。
對於國防部將部份傷害歸咎於部分官兵的個別行為,而不予賠償,李炷烽認為,關於這部分,部隊也有責任,而且案例就只有這樣多,不會再增加,政府不應推拖。
李炷烽說,這些都是地區鄉親長期以來的痛苦,政府應抱著同體心、同理心,以做好事的心情,從寬認定補償,他質問,如果是自己的兄長、家人受到這樣的傷害,委員們不會感同身受嗎?
國防部軍事勤務補償委員會秘書處副處長陳健華表示,每一次委員會審議前,秘書處均儘可能從寬,他可以體會縣長李炷烽以德治縣的用心,但一切仍需依法行政,否則就可能涉及違法。
李炷烽指出,部分補償法令悖離情理,這些補償作為,實際上比國防部花錢去買大砲更有意義。而在審查會上,有的委員將當年的些微慰問金當做補償金,就將申請案刪除,不僅欠公允,也會引起民眾的不滿。而對於不構成殘等的鄉親,李炷烽建議政府應編列費用,於年節時予以慰問,藉以平撫這些受害民眾內心的不平。「人在公門好修行」,李炷烽說,這些善行作為,就是在公門的好修行。
根據縣府民政局日前統計,自受理申請以來,金門地區人員補償申請案計四百三十件,已完成審定三百九十二件,核發補償金三億一千四百二十二萬五千元,執行率達百分之九十一,未審案件三十八件大多為已故無殘等、未附殘等鑑定證明及近期新增申請案件,執行應無窒礙;財物損害補償申請案件計八百三十八件,目前僅完成事證資料完整案件審定計八十八件,核發補償金七千九百零五萬元,未審案件均因申請人檢附證明文件不足,影響審議進度。民政局也指出,該局自九十一年二月由社會局接辦該補償案至目前送國防部審查案計有一百四十六件(申請案件一百七十八件),其中,第一次審查會,申請十四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十四案;第二次審查會,申請案件四十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二十九案;第三次審查會,申請案件九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七案;第四次審查會,申請案件十六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四案;第五次審查會,申請案件十一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九案;第六次審查會,申請案件七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五案;第七次審查會,申請案件二十一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十九案;第八次審查會,申請案件六十案,送國防部審核案件五十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