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本月仍將配合警署擴大取締酒駕
地區上(五)月份因酒後駕車案件雖較四月份減少,然卻有二人因車禍死亡,縣警局將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六)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六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八日晚間六時至隔日上午六時止,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在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確實遵守路權等交通安全規則,才能減少車禍發生,降低死傷人數,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地區五月份因酒駕肇事者僅一件,惟發生二件死亡車禍,車禍發生原因疑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等,惟確實肇事原因仍需經過本縣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始能確定。
針對疑為肇事原因之駕駛行為,縣警局已要求各警察所員警於勤區查察時等任何勤務機會,加強向民眾宣導,使用道路一定要確實遵守相關之路權規定,如:行經路口時,「遇『停』標誌(線)需暫停並讓幹道車先行」、「支道車要讓幹道車先行」、「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及「駕駛車輛時應注意車前狀況」等,避免類似違反路權之駕駛行為再次成為肇事之原因。
另外,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五月份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八件,較四月份十二件減少四件,當場代保管汽車三輛、機車五輛,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二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一件為酒駕肇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