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高粱契作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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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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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年春季高粱申報契作業已展開受理,自即日起至六月十日止,請於上班時間逕向轄區各鄉鎮公所申請。
縣府表示,有關申請契作規定包括:地區農戶申報契作切結書其地號、面積應確實,若浮報經查獲(以少報多、重複申報或無種植而申報者)將終止契作關係暨以詐欺究辦;高粱種植農戶種植非自有農地者,私有地,需徵得地主同意,並出具同意書,公有地,應取得租賃契約書,始得申請契作;若有私自種植公有地一經發現,除不予監割外,並將依佔用公有地送有關單位究辦,法律刑責需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