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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測農保資格不受影響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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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現有農保被保險人原持以加保之農地,因金門縣政府辦理地籍整理,重新測量後,致使部分被保險人之所有農地登記面積減少,但其原有農保資格將不受影響。

金門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為解決早期農地重劃區農地實地面積與土地登記簿面積不符情形,縣府於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依「金門縣地籍整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土地地籍整理面積重新測量作業,全部作業已於九十五年度全部辦理完竣,惟有部分農保被保險人(包括會員及非會員)因地籍整理重新測量後土地登記面積較原登記面積減少,致生農地面積不足是否影響農保權益之疑慮。

縣府指出,依「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及「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每一參加農會會員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格者需有農地零點一公頃(含)以上,始具加入為農會會員或參加農民保險之資格。

縣府並指出,前開農保被保險人依原土地登記簿記載之面積參加農保,該土地於經辦理地籍整理測量後,發現部分農地實際面積較原登記之面積減少,致有部分農民因持有農地面積不足零點一公頃,恐影響其農保之資格,因上開情形非農民事前所能知悉,為維護已加入農保之農民權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之法理,金門縣政府經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勞工保險局建議,對已加入為農會會員或農保者之資格予以繼續,以使其已存在之權益不受影響,周全照顧農民之權益。

這項建議,經得勞工保險局之支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日前同意上開農保資格條件,如經查明確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者,其農保資格允宜保障。農委會上開之決定對金門縣因地籍整理後土地面積較原登記面積減少,並已加入農保之農民,其已存之農保資格仍將繼續予以保障。相關農地測量面積異動情形,金門縣地政局將造冊送請勞保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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