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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社福黃牛全民一起盯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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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黃牛橫行,政府立法檢舉,獎金當作誘因,全民一起盯緊!

縣府社會局表示,鑑於目前社會福利各項給付均須經過法定程序審核,加上弱勢族群多不懂相關程序及應備文件,致迭有被欺騙代辦各項社會福利給付,並遭抽取高額佣金之情形,不但影響其權益,更使政府照顧弱勢民眾美意大打折扣。

為杜絕社福黃牛,避免其透過各項福利代辦謀取不法利益,除強化服務宣導外,中央也特別訂定「內政部獎勵檢舉社會福利黃牛專案獎勵金核發要點」,提供檢舉獎勵金增加民眾檢舉誘因,俾增加情資蒐集,以利查察。

社會局說明指出,內政部為獎勵檢舉違法代辦社會福利事項之申請及補助,並抽取高額不法佣金者,以保障弱勢民眾權益,特訂定該要點。

該要點所稱社會福利事項,指社政相關法規規定之社會救助給付、身心障礙鑑定及手冊核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事項。

社會局說,民眾獲知有社福黃牛之線索或相關資訊,可以利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專線(○八○○-○○○一一○、○二-二七五三五一二二)、傳真(○二|二七五三-五一二二)或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等方式檢舉或報案。

民眾檢舉或報案因而破獲社福黃牛案件者,按破獲件數發給檢舉人或報案人獎勵金新臺幣二萬元,每人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二人以上檢舉或報案同一案件,獎勵金發給最先檢舉或報案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獎勵金由刑事局審核後,按月檢具核發民眾檢舉社福黃牛案件獎勵金結報表、檢舉人收款領據及相關檢舉資料,函報內政部核定發給。

經辦獎勵金發放之相關人員,就檢舉人及報案人身分應予保密。該要點將實施至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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