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取締成效警署來金督考
酒醉駕駛失控造成的傷亡已躍升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首位,為瞭解各縣市取締酒後駕車執行成效,內政部警政署專案督導小組抵金督導地區取締酒後駕車執行成效,對於本縣警察局於取締酒後駕車工作之勤務規劃、防制措施、宣導作為等表示肯定,並期持續執行此專案工作,以有效降低酒後駕車所造成之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飲酒過量開車,駕駛人在濃厚酒精的催化下,極易喪失控車能力而波及旁車(人),進而釀生嚴重傷亡。依據交通部統計處資料顯示,近三年A1類(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肇因觀之,「酒醉(後)駕駛失控」件數於93年及94年皆排名第二,95年更躍居首位,再觀察上述肇事駕駛人酒測結果,均屬「呼氣檢測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件數最多,因此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已列為改善道安的優先重點工作。
內政部警政署為瞭解各縣市取締酒後駕車執行成效,特組成專案督導小組至各縣市警察局實施督考,昨日由警政署交通組承辦人警務正吳燕山抵金實施督考,針對本縣警察局於取締酒後駕車工作之勤務規劃、防制措施、宣導作為等表示認同及讚許,並期縣警局能賡續執行此專案工作,以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所造成之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九十五年度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二二三件,當場代保管汽車一三八輛、機車八十五輛,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七十一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三十二,均較九十四年度違規之一七五件、移送法辦之五十九件增加。
縣警局指出,為徹底遏制地區駕駛人之酒後駕車違規行為,該局將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及規劃全縣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局長林文全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駕駛人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