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問題引發民怨困擾縣政李縣長盼中央面對問題適度修法
金門縣政府針對金門縣原設國(分)校使用未登記私有土地軍方占用現已廢棄之已登錄國有土地權利爭議,舉辦專案報告和座談會。縣長李炷烽強調,土地問題是困擾縣政發展重大因素,不早一天解決就會衍生更多問題。他並對於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副局長張佩智以務實態度,並用「竭誠服務」理念,和強調絕不跟民眾爭權利的前提,共同面對問題齊心尋求解套努力,表達由衷感謝之意。
座談會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國有財產局副局長張佩智、金馬分處主任吳文貴、金門縣地政局長林德恭、財政局長黃景舜、交通旅遊局、金湖鎮公所等代表,以及金湖鎮溪湖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鄭炳炎和多位溪湖里長老出列席參加。
縣長李炷烽在提到金門地政背景時,指出金門土地問題和台灣不同,民國四十二年才開始有地籍建立,在早期許多鄉親躲避戰亂或到南洋謀生,未有主張權利,雖然到民國八十三至八十五年有安輔條例補申請,但土地問題處理,一直以來是金門縣政工作最艱鉅、不討喜任務。監察委員到金門受理民眾陳情,陳情案件有百分之九十都是土地問題,因此讓中央相關機關了解金門土地問題癥結所在,才能針對法令做適度修正,俾走上正軌。
國有財產局副局長張佩智則指出,在土地問題方面,技術面很少有縣市首長親自出席座談,顯見金門縣長對民眾土地問題的重視、關心。他並提到,金馬分處的設置,在組織上即是在他手上作業。而對於土地登記的態度,張佩智認為絕不跟民眾爭權利。至於土地撥用案子,對金門綜合醫療大樓用地,也同意配合無償撥用。他同時表示,對金門涉國有土地應從正面探討,以在相關法令規定下,共同解決問題。
金門縣政府財政局提報指出,金門自民國四十二年恢復縣治,在縣府民政科下設地政股,四十三年成立地政事務所,土地總登記始自四十三年五月至四十四年二月,地政所自成立之日起開始收件審查公告登記,惟金門地區自四十五年起實施戰地政務,軍政一元,登記機關於戰地政務之軍管時期,未登記土地如經公告期滿,逾期無人申請者逕將原私有(不在鄉之華僑)未登記土地且為軍方強佔房地為軍事營區予以使用,金門縣辦理總登記期間,軍方即以軍事原因為由,民眾提出申請登記,但軍方以軍事管制區,強制不允許地政機關進行測量,更剝奪原鄉親登記土地的權利。
迨從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退守金門至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終止,長達四十多年來民眾且因戰事頻繁,性命身家難保,流離他鄉及出洋,雖其後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公布「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還地於民,但迫於時效取得,軍方長期使用占用及無法檢附權利證明文件等因素,造成申請期(三年內)均與當時法令規定不合,大多數均遭駁回,基於時空背景與臺灣地區迥然不同,考量金門長期處於軍政管轄區域,實施戰地政務,為彌補此一歷史傷痛,還地於民,維持社會公義,秉持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自應以人民之利益為依歸,並不得損及人民之利益原則,國有財產局應本於維護人民憲法保障財產權立場,詳實清查金門縣原遭軍方強制佔用或屬縣政府興建已因廢校的房屋及人民原有土地現況,爰召開本次協調會,冀望有效化解民怨。
財政局並指出,金門縣雖僻處海隅,然自宋朝之後文風鼎盛,遂有海濱鄒魯之譽。民國以來,海外僑鄉,斥資興教,三十四年臺灣光復之後,縣府悉心於國民教育,海外鄉僑尤熱心捐學,學府林立,四十二年起各鄉鎮村里小學大多數校地由熱心民眾捐地,金門縣政府統籌各小學經費,故一切建校開辦均賴民眾公捐及金門縣政府負擔興建成立,舉如民國後(一九一二年)金門縣已於民國五年二月在金寧鄉榜林村成立第一區第一國民學校(國礎國校)、第二區第一國民學校(珠山國校)、第二區第四國民學校(金水國校):::等二十四校。
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後,金門縣即有三十四所小學,其中包括「溪湖(邊)小學」,依據溪湖村長老提供「私立溪湖小學」,於民國三十五年成立,暫借溪邊「鄭氏家廟」上課:::,溪邊旅星僑胞鄭清山、鄭清淵等人,在鄉人建議下,於新加坡籌募「溪湖小學」建校經費美金三千餘元,匯回家鄉,由鄭木生等員負責建校工作:::。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退守金門,校舍即遭軍方強行佔用為軍營,其後長期被「陸軍兩棲偵察連」部隊據為營房:::,為此,金門縣政府基於協助原私有之土地由熱中地方教育之鄉親募款興建之小學校地,惠請國有財產局酌實考量,從寬處理,惠將「收歸國有」土地,從寬廣的角度釋出政府對離島的誠意。
縣長李炷烽也針對此案,請國有財產局出具公函,先行同意修繕,至於產權依相關辦法來尋求解決,希望可從法律途徑來解決,做成判例,未來形成通案,有助解決相類似問題。張佩智則表示,在合法範圍內,都會配合地方解決問題,土地部分,並可朝行政途徑、訴訟、都市變更三管齊下努力。縣府並能就類似案子彙整資料,做為通案處理的檢討。
有關金門縣提出請國有財產局協助辦理原中正圖書館之建物所有權更正為金門縣,張佩智表示,根本問題再與軍方溝通尋求解套。而交通旅遊局針對軍事營區建物保留或拆除還地於民等問題,也就教於國有財產局。縣長李炷烽則強調執簡馭繁為要,並直陳軍方不負責任做法,經常是招民怨的主因。張佩智則提醒「有帳沒帳」的不同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