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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特訂確保大陸旅客來金旅遊品質方案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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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觀光客來金數目日漸增多,不過,縣府也接獲部分反映,批評有的吃不好、睡不好,因此,縣府特別研訂「確保大陸地區旅客來金旅遊品質方案」,加強接待品質要求及查核工作,製發「旅客權益維護卡」、強化「現有官方投訴專線」、「研訂法規加強隨團服務員管理」。

縣府訂定「確保大陸地區旅客來金旅遊品質方案」,除規定大陸旅行團來金旅遊應有合理團費規範、金門業者應排出合理適當的遊程外,同時也修正相關法規,進行品質查核,並要求業者應建立自律規範、建構溝通平台。縣府希望確保地區旅遊品質、提供業者永續發展,讓地區業者不再陷入削價的迷思,逐漸提升金門接待大陸旅客品質,使業者實質受惠,產業健全發展。

為「加強接待品質查核」,縣府表示,將製發「旅客權益維護卡」、強化「現有官方投訴專線」、「研訂法規加強隨團服務員管理」。

關於製發並實施「旅客權益維護卡」方面,主要重點包括:

一、發放大陸旅客意見反映表:入境觀光時,每一團員發給意見反映表,針對服務滿意程度、旅行社安排之購物次數及購物服務觀感、建議意見等進行評分,離境前交由隨團服務員負責回收,統一彙整。

二、提醒大陸旅客金門旅遊注意事項:

(一)購物:提醒充分瞭解商品品質及價位,注意標價幣別,一般商店及風景區皆以新台幣標價;對於未標價之商品,問明後再購買,以免上當受騙;依個人需要購買,隨團服務員或遊覽車司機強迫推銷得予以拒絕。

(二)個人安全及健康:旅遊途中如有發燒(如體溫超過攝氏38度)等身體不適狀況,請立即告知隨團服務員協助處理;請妥善保管隨身證件,錢財不露白;遵守各景點之遊覽規定,聽從服務人員指導並注意安全標示;金門地區多雷區,勿進入有標示雷區之區域,以維自身安全;大部分海岸線仍為軍事管制區,遊客切勿進入。

(三)離團:離團探視親友,請於離團前一天向隨團服務員索取「離團申報書」,詳實填妥後交予隨團服務員;旅客如需提前出境時,應事先提出申請,俾由旅行社安排出境相關事宜;申請離團無須繳交「離團保證金」給旅行社或隨團服務員,如有不當需索者,請利用「旅遊糾紛申訴電話」提出申訴。

(四)其它:勿在禁止吸菸之場所吸菸,依據「菸害防制法」,於禁菸場所吸菸經勸阻而拒不合作,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公共場所勿大聲暄嘩;為保障旅客權益及旅遊品質,金門縣實施旅遊團品質規範,團費已包含所有活動之費用,自由活動時間不額外收取費用。 

(五)實用資訊:緊急報案電話-警察局110、消防局119;旅遊糾紛申訴電話-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旅遊公會373858、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324174、322879(撥打電話前面加00886-82)(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7:30)

另外,縣府也研討法規,加強隨團服務員管理,配合「金門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組團進入金門地區旅行管理辦法」,增訂「金門縣接待大陸地區人民組團進入金門地區旅行隨團服務員管理要點」,明確定義隨團服務員、服務證之核發、換領、補換發條件、應遵守事項及違規處理等。

有關「建立業者自律制度」方面,則配合修正「金門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組團進入金門地區旅行管理辦法」,業者如在團費報價上或安排團體住宿、餐食、交通、行程等品質未達到每日遊最低團費標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得不予核發接待數額一至三個月,以達到業者自律之效果。

縣府也函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研訂自律規範,要求金門業者應簽訂自律規範,並受約束;如違反自律規範之規定,而遭停止接待資格之業者,相關接待權益視同喪失。

縣府也要求旅行業者不得包庇未經核准或被停止辦理接待業務之旅行業經營接待業務,以維護旅遊品質,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有關「建構雙方溝通平台」方面,縣府強調,將朝下列方向努力:整合兩地旅遊相關部門建立定期會談機制,反應實務,以求解決之道;雙方公會、旅遊協會、組團社、接待社等配合定期會派員參加;組團社或接待社共同遵守合作規範;接待水平、服務質量有明顯差距或違規行為時,依雙方法規予以處理;防止引導、脅迫遊客從事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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