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水域從事遊憩小心挨罰
從事水域活動,你(妳)該知道金門縣所轄限制水域遊憩活動的區域和時間,以免違反規定挨罰。
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指出,縣府經已公告金門縣所轄(不含金門國家公園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法令相關事宜。在金門縣所轄(不含金門國家公園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交通部令頒「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交通旅遊局局指出,金門縣所轄限制水域遊憩活動,在莒光湖區水域方面,限制活動時間,夏令(六至十月)為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為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限制活動種類,限制從事風浪板、獨木舟等活動種類。
在溪邊海域方面,限制活動範圍由溪邊南、北灣澳二端點向外推二公里內之海域。限制活動時間,夏令(六至十月)為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為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在南海岸海域方面,限制活動範圍,東由金門商港料羅港區北防波堤(港域範圍線以外)西至翟山坑道南側口之「禁止水域線」範圍內海域。限制活動時間,夏令(六至十月)為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為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在東崗海域方面,限制活動範圍,東崗端陸岸、羅厝漁港端陸岸等二端點,向外推至A2、A3二座標點範圍內。限制活動時間,夏令(六至十月)為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冬令(十一月至翌年五月)為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於上述四區域外之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其「活動範圍」、「活動時間」、「活動種類」及「活動行為」,非經金門縣政府同意不得為之。金門縣所轄水域(含海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違反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罰之。而水域(含海域)部份涉及其他業管單位管制法令各依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