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人群年過八十樂當志工
96年度衛生保健志願服務基礎教育訓練昨日登場,計有七十位有意投入志工服務或已在服務的志工報名參加,年齡最長者超過八十歲,最年輕則為八年級生,他們於會中分享服務經驗,共通點為發自內心,愛人愛己,自願服務他人。
衛生局昨起辦理衛生保健志願服務基礎訓練活動,計有七十位民眾與會,他們有的是將籌備成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之社區、有的是已經從事志工服務多年,也有的年輕朋友在長輩的感染下,有意投入志工服務工作者。
據主辦單位提供數據,七十位與會者中,來自各行業,年齡最長者已逾八十歲,最年輕則為八年級生,也有不少是學校以及各機關公務人員及教師。
據而依據志願服務法規定,志工提供服務前必須先接受「志願服務基礎教育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才能進行各項志工服務工作,有鑑於此,衛生局特規劃辦理訓練課程,讓有意從事志工服務者能接受專業訓練。
96年度衛生保健志願服務基礎教育訓練昨起登場,計有七十人與會,主辦單位規劃由縣社會局社工師楊蕙禎、金門技術學院觀光管理學習講師李碧瑩、金湖社區健康營造中心資深志工黃秀珍進行專題演講以及經驗分享。
楊蕙禎以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為題主講,她在會中介紹志願服務的法律環境、志願服務制度化過程,志願服務法令之重要性、志願服務的立法與訂頒,其中,我國的志願服務法業於2001年1月20日由總統公佈施行,為台灣的志願服務工作立下一個新的里程碑,也代表台灣蓬勃的民間力量與熱心公益的精神,能藉由立法引導,建構成完整的制度。
楊蕙禎也提及,志願服務是低度管理高度自治,說明了政府機構的態度,另外,也分享了志工服務應有的教育訓練及權利義務,志工的福利及獎勵。其中,據志願服務法規定,總共應受基礎訓練十二小時、特殊訓練,由各單位依服務性質及個別需要訂定,目的在建立志願服務的共識,提升服務品質。
楊蕙禎也指出,台灣自願服務的參與,從解嚴以來,民間力量興起,使人民參與公共議題的興趣愈來愈濃厚,漸形成西方政治學者所謂的民間社會。而從事自願服務不只在經濟層面,也可以節省專職人力的薪資成本,更重要的是,提供社會參與的管道,讓弱勢族群藉由機會接觸到不同的社會網絡及服務,藉由志願服務增進彼此間的連帶瞭解與信任。楊蕙禎也指出,我國現行的志願服務法有不盡人意之處,但仍然對制度的建構有許多正面的功能,期待未來修法更臻完備,讓國內的志願服務制度能夠與民間的社會力量相互輝映,成為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精神。
李碧瑩則以志願服務的內涵為題,與現場七十位與會人員分享,她指出,志願服務是發自內心的,不是強迫或外力驅使;志願服務是志願加上服務。而提供志願服務者簡稱志工或者義工,早期志工在警政機關成立即為義消、義警、義交等,只要是有心關懷社會大眾者,人人皆是志工。
李碧瑩也表示,志願服務技巧為發揮個人所長、補團體之所需。台灣於九十年一月通過志願服務法,每年五月二日為志工台灣日,取520即我愛您之意,希望藉此一措施達成志工台灣的施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