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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教授林財富:蓄水池、水塔每半年清洗一次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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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環保局昨(十七)日辦理「蓄水池、水塔維護管理宣導活動」邀請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林財富教導大家如何清潔維護管理蓄水池、水塔及對飲水安全之認識,以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為宣導蓄水池、水塔清洗的重要性,環保局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環保局大會議室與環保署共同舉辦這項自來水用戶蓄水池、水塔清潔維護宣導說明會,邀集縣內的各級學校、托兒所、飯店、民宿以及機場、醫療院所及集合住宅等單位一百多人參加。

宣導活動由環保局長楊水森主持,他也提醒大家至少每半年要清洗蓄水池、水塔一次,同時要落實定期自我檢查,才能確保飲水水質不會遭受污染。該局今年也將追蹤各單位蓄水池、水塔清潔維護及檢驗情形外,亦將抽驗各單位水樣進行大腸桿菌群之檢測,以確保飲水安全及衛生。

昨日上午並由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林財富以「飲用水水質介紹」為題,教導大家如何清潔維護管理蓄水池、水塔及對飲水安全之認識,現場並提供參加人員「簡易餘氯檢驗藥劑」,以攜回自行檢查蓄水池、水塔設備及檢測自來水水質餘氯情形。

林財富教授表示,目前飲用水之母法為「飲用水管理條例」,共分成水源管理、設備管理及水質管理三個部分,水源管理主要包括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的行為,以及符合飲用水水源之水質標準的水體,才可以作為飲用水之水源。水質管理則包括飲用水水質要求、藥劑之添加及各項水質項目之檢測,而與公私場所最為相關者為飲用水設備之管理。

為確保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水質安全,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公私場所,設有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始得使用。所謂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係指以管線輸送固定水源並能連續處理及連續供水之飲水機,或將其處理後之水以管線輸送至飲水檯供人飲用之裝置。

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之設置者或管理者,應負下列五項管理責任:其一為每月至少自行或委託維護一次。其二為每隔三個月應委託經環保署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驗處理後的水質狀況。其三為維護內容及水質檢驗狀況,應詳細紀錄在「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其四為應將「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公布張貼於飲用水設備的明顯處。其五為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時,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即依序採取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及懸掛「暫停使用」告示警語等二項措施。而如果沒有作成飲用水設備維護紀錄或公布水質狀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他也提到,水中常見污染物可分為微生物、有機物及無機物等幾類,微生物包括細菌、病毒、原生動物、藻類及代謝物等;有機物包括揮發性有機物、合成有機物、消毒副產物、農藥等;無機物則包括重金屬、陰離子、硬度、鹽類、氯鹽、溶解性固體物等幾類污染物。

對於金門地區水質的介紹,林財富說,金門地區主要水源包括太湖與田浦水庫(太湖淨水場)、榮湖與金沙水庫(榮湖淨水場)、小金門許多湖庫(紅山淨水場)、金西地區的地下水、以及少部分的海水淡化。除海水淡化外,目前全數的水廠均採用傳統處理程序(混凝、浮除、快濾、慢濾、及消毒),對於溶解性污染物均無處理效果,因此其水質與所在地點之水源有關。整體而言,金門地區的飲用水水質口感性不佳(如2-MIB等藻類代謝物濃度高)、有機物濃度(如三鹵甲烷、鹵化乙酸)也較高,尤其是以湖庫部份,因為點源及非點源污染嚴重,原水水質較差,受限於水源不足,因此仍以水質差之水湖庫為水源,所以清水水質相對而言,也普遍不佳。鑑於傳統處理水廠處理能力有限,因此金門水廠正在測試高級淨水單元組合,希望能藉由後端處理程序改善水質。

關於水池水塔之清洗與維護,林財富表示,水塔、水池之清洗為建築物用水設備重要的維護工作,至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得視水質情況彈性調整)。清洗時應徹底清除水池、水塔之沈澱物與雜質,且同時檢修各項有關設備;另亦可委託合格之專業清洗業者來辦理。

至於其清洗方法大略分為:打開排水管之制水閥或使用抽水機迅速抽除殘留於槽內之積水。 利用高壓洗淨機依出入口周圍、管線、頂板、壁面、底部順序洗淨。 洗淨後,再以高濃度之氯溶液(餘氯50~100ppm)進行噴霧消毒。 最後採取水樣進行檢驗,若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始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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